段红:逗硬执行是落实“八项规定”的保障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江西省在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7起,处理11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9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7月9日)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全国各地纷纷以实际行动跟进,积极落实并向社会公布了具体实施细则,严查一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案件。据统计,“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381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57人。

逗硬的执行力是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基本保障。一年多来,“八项规定”在党风、政风方面带来的新变化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尤其是在遏制公款消费方面,公款吃喝少了,灰色收入没有了;作风转变方面,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干实事多了;反腐倡廉方面,力度加大了,多名高官纷纷落马,这些实实在在的改变打消了群众在“八项规定”刚出台时对规定能不能执行,是不是一阵风的疑虑,群众从最初的“观望”到后来的“肯定”。

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等中央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行为的规定,从严管钱、管人、管物、管事、管言行的制度迅速出台。今年,各省大幅度增加纪委纪检监察室,其职责也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八项规定”依靠着领导的率先垂范和逗硬的执行力不断的影响着中国、改变着中国。当前,我们要努力构建“八项规定”长效机制,确保“八项规定”持久的执行力和生命力,让“八项规定”明确的干部作风纪律成为铁纪,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文/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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