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一场围绕8岁女童的见义勇为口水战

媒体报道,4月22日下午,四川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大家形成一致意见是,建议不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对于其家庭的具体困难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帮助。

此事旋即引发社会广泛热议。后迫于舆论压力,当地综治办决定,将依照规定,认定李微微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必须承认,在一个自私冷漠充斥,明哲保身处世之道根深蒂固的时代,一个8岁女童面对小伙伴生死一线,明知自己有生命危险仍勇敢施救,直至献出幼小生命,源于内心的纯良,本应获得社会的肯定和褒奖。

不过,不少人声称,按照常理并从结果判断,李薇薇只有8岁,舍身施救显然超出了她自身的能力,如果有关部门贸然褒奖,会形成有违未成年保护的示范效应,认为当地政府最初拒绝授予“见义勇为”称号但对其家庭予以物质补助的决定并无不妥。

抛开围观者的喋喋不休,李薇薇的家人却表达了这样的内心诉求:“并不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仅仅是为了给女儿一个名誉。”而此诉求无可厚非。

这便陷入了一个貌似无解的悖论:从保护未成人的角度,李薇薇的行为的确不宜大力弘扬,而从匡扶正义,弘扬良善的角度,又必须对李薇薇的行为进行肯定。正确和正确再度发生了神奇的交锋。

其实,真正的道德困境是:面对一些危及人性命的突发事件,当很多成人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坦然地拿着手机拍照保留证据的时候——此前山东招远全能神教匪徒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虐杀一妇女,周围密布惊恐的人群和不制止犯罪却有心拍照的成人,一个孩子如果宛如天使般挺身而出,并牺牲自己使自己的小伙伴生命得以挽救,除了惋惜,当不吝掌声。

这个孩子救人牺牲的事件留下的却都是成人的考题:如果想避免未成年人再因能力不够救人牺牲,在别人身处为难时,你敢挺身而出吗?不能的话请闭嘴。如果未成年人周围没有大人,自己的小伙伴遭遇危险,寻求救援已来不及,你会教育孩子该冒险伸出援手还是坐视不管?

因此,当李薇薇没有受到成年人充满精致利己主义色彩的教诲影响,去伸出援手付出生命代价的时候,所有的质疑都宛如亵渎,折射的是成人世界的自私和狡黠——还披着保护未成年人华丽的外衣。

面对这样的事件,成年人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对8岁女童的行为表示钦佩,并予以表彰。如果想真正避免未成年人更多地无谓付出生命,成年人更多地不是教育孩子面对别人危难习惯性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充当见义勇为的先行者,认真反思自己在关键时刻为何不如一个8岁女童,而已。故而表彰李薇薇不仅仅是对其和家人一种迟来的告慰,更是对所有见义不为成年人尖锐的拷问和提醒。

当然,过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的英雄少年如赖宁,为了抢救集体财产献出宝贵生命并备受推崇,在一个强调以人为本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时代,上述举措是值得检讨的——集体损失再多的财产,也远不如一个人的生命宝贵。但如果赖宁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像李薇薇那样去挽救一个小伙伴的生命,却不可轻言不妥。

或许是出于尽力降低成本和风险的考虑,现代人发明了一个词叫见义智为,并相当流行。其实,依据常识,几乎没有不付出成本和代价的义举,尤其多数别人生命安全遭遇不测的恶性事件都事发突然,等您开动脑筋,思考良久,估计别人已命丧九泉。因此,传播推广教育一些基本的避险知识是必要的,但一味地强调,便会演变成一些人掩饰自己鸡贼、怯懦、冷漠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所以,古代圣贤留给后人的只是见义勇为。支撑它的是人性的原色——善良,纯真,和勇敢。更多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责任和担当。您想多了就输了。这也是李薇薇的价值——尽管她只有8岁,仍保留着人最可贵的东西。很多人比她岁数大,阅历丰富,甚至地位高,能力强,却高呼着见义智为的口号,早已将良知抛到九霄云外。

褒奖李薇薇不是为了鼓励未成年人天天舍身取义,而是在一个街头跌倒一个大爷无人敢扶的年代,纪念那份人性最初闪亮的光芒。与君共勉。

作者:石述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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