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该如何争取“狗权”?

这种“取缔”“禁绝”的声音是如此理直气壮。原因除了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所言的“非理性繁荣”(人多制造噪声反过来裹挟理性的声音)外,恐怕也还有长期的管制造成了“我不同意你,所以我就消灭你”习惯性思维。

关于动物权利问题,我之前写过一篇与此相关的文章《熊不远人,道要归真》,当时是谈“归真堂”企业受到一众明星抵制的问题。其中的争议再度浮现,是因为又有明星出来号召抵制“狗肉节”。我觉得有必要就其中的争议之谬再作澄清,希望此文之后,纵不能让那些陈旧的观点销声匿迹,也把往后的讨论推到比肤浅更深一层的地步。

应用《熊不远人,道要归真》一文的框架,本文主要谈三个问题:一是该不该抵制吃狗肉,更进一步的问题是该不该禁绝狗肉节;二是怎么抵制,也就是说在争取狗权的前提下,应该采用何种手段最为有效;三是基于上述分析,再次谈谈该如何分析真实世界中发生的事。

要不要抵制吃狗肉?答案当然就是两个方向:一是要抵制,二是不用抵制。抵制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些人为了出名,有些人属于脑子一热,有些人从小养了只狗有个人的感情,还有些人是因为利益所在。

但让我先从不抵制的理由说起。人们为什么要吃狗肉呢?一当然是口舌之欲,简单来说,就是好吃;二说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可靠的科学依据,据说有助于“壮阳”。实际上,人类的需求千奇百怪,尽管你从科学上证明吃狗肉一点好处都没有,甚至有害于身体,只要有这种“壮阳”传说在,对狗肉的需求就难以根绝。

这种千奇百怪的需求里,还有一种叫做“紫河车”。连狗肉都要抵制的人,对此也绝不可以容忍吧。但数千年了,这种古怪的需求从来不断。这就要说到“需求”其实只为满足效用,尤其是享有者自己的主观效用。尽管从科学的角度,可能这种效用并不合理,甚至有害身体,但就像毒品一样,成瘾性消费品带去的效用总能给某些人满足,所以需求才无法禁绝。对狗肉的需求也与此类似。

需求就意味着商机,商机的背后就是说有人去供给狗肉。既然市场有需求,满足这种需求不仅创造就业,还满足了需求者的效用。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是有增进的。这当然是非常功利主义的视角,一般的经济学分析都会涉及。由此,不抵制吃狗肉的理由有二:一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消费者的效用;二是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围绕狗肉产业链的从业者的收入。

但如果分析止步在这里,就忽略了围绕福利经济学展开的相关争论。因为现在吃狗肉这种消费行为带有强烈的负外部性,给部分围观群众带去了心理不适应的感觉,由此造成了效用损失。这里的困难是,到底谁的效用更大一些,或者说到底谁的效用更加精贵一些呢?答案是不可比较。

人际效用不可比较,这就造成了每一个人的效用函数不同于其他人,所以也就难以加总。既然效用不可以加总,一部分人的效用这种说法就不能成立。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所谓社会福利了。退一步说,即便在很弱的意义上,一部分效用函数相似的人,例如吃狗肉的人或者反对吃狗肉的人,在这一点上效用可以加总,也无法推出吃狗肉的这一部分人的效用比反对者的效用更大或者更精贵,反过来也一样,反对者的效用也不必然更大或者更精贵。这一点很重要,本文最后还会展开讨论这一点。

单纯讨论该不该抵制吃狗肉,容易仅仅局限在狗肉市场,这是个局部均衡,即便你可以计算出各方的效用和收益,并且展开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说要抵制吃狗肉,可能在一般均衡的视角下就站不住脚了。

从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是经济学常常告诫分析者的。这样说当然有点抽象,但实际上就是从局部出发的分析要认识到局限性,因为有一个整体或者一般化的世界在前头等着让这个局部的分析显得不适用,有时候甚至是可笑的。

比如说有些人吃狗肉,但是给救助大熊猫捐了款,那么我们难道要开始争论哪种动物权优先么;有些人提供狗肉,但是在汶川地震之后捐了款救助灾民,又该如何算呢。有些人反对吃狗肉,但是采用极端手段上高速阻拦肉狗运输车辆,不仅造成交通堵塞,也给从业者带去直接损失,但好歹满足了内心幻想英雄式的效用,能比较么。还比如说有明星号召禁绝狗肉但从不考虑相关从业者失业后靠什么供自己的孩子上学等,这时候明星们到底是不是伪善呢。

更何况,真实世界里的事情可能远比上述描述要更加复杂。这也是我在《三岔路口何处去——围绕公共议题展开讨论的一个简单指南》里说过的,公共政策领域,很难有帕累托改善(人人变好,无人受损),总是面临不同的利益权衡(改善一部分人,但是另一部分人受损)。

与《熊不远人,道要归真》里的熊不同的是,狗的稀缺性不那么强。反倒是不少收养流浪狗的,由于无法承担给狗节育的成本,造成狗进一步繁殖,反过头来使收养者破产的例子倒不少见。最后收养者只好弃养,就造成了更多的流浪狗。

但狗却比熊更加亲近人,这种可获得性和可接近性就决定了狗能够赢取人类更多的好感。加上类似《忠犬八公的故事》推波助澜,要是你不反对吃狗肉,就直接被头脑简单的人脑补成了没有人性的家伙。但这种盲目的情绪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反倒是有可能造成水晶宫事件或者打死卞仲耘之类的惨剧。

实际上,由于情绪性的噪声干扰,使得反对吃狗肉的人群无法有效集结出一个具体而清晰的目标。反对吃狗肉“为了什么”?是说吃狗肉使得狗变得稀缺了么?肯定不是。现代养殖业的发展促进了肉狗和宠物狗两大不同的市场,得益于“利欲熏心”的商人们,吃狗肉者从肉狗中得到了满足,而对狗的亲近感有需求的人从宠物狗身上得到了满足。

问题是,很多肉狗和宠物狗长的差不多,这使得亲近感渲染下的人群无法区别,进而将自己对宠物的感情放大到对所有狗乃至动物的感情,由此自然就容不得他人的不同意见,遑论要吃狗肉了。不过,某些极端的宠物至上主义者也人为在动物中制造歧视,例如他们可能完全不反对吃蛇肉,甚至在某些场合还会大快朵颐,尽管蛇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没准比狗更需要保护。但由于普通人对爬行类动物有天生的恐惧感,不够亲近的感觉就使得这些人无法用理性思考,只好匆匆的热爱狗,歧视蛇。

所以问题还是归结到到底“狗权”意味着什么?是争取保证狗的数量,每一只狗都有存活的权利,包括肉狗在内;还是最求质量,保证宠物狗的权利。这是两个极端,位于中间的诉求是争取让一部分肉狗有变成宠物狗的权利,或者再弱一点的意义上争取肉狗屠宰方式的“人性化”。

事实上,对于宠物狗的保护和尊重很容易达成共识。这一点上疑问最少,因为宠物属于亲情寄托的产物,而人类的同情共感能使得这种亲情寄托被大家公认并尊重,正如休谟和斯密对人性的阐释中提到的一样。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对一只肉狗的感情上升到宠物的境地,这种感情也会得到尊重和理解。

那么接下来就要分析肉狗的问题。为什么反对者要抵制人们享用专门用于食用的肉狗呢?这种同情映射也不难理解,因为狗的那种亲近感使得反对者混淆肉狗和宠物狗的区别。

但如果我们换一种动物举例,情况会不会大有不同呢?在反对吃狗肉的人群中,又有多少人反对吃猪肉呢?牛肉呢?羊肉呢?鸡肉呢?是因为猪牛羊鸡均不可爱么?你得问问那些养了宠物猪、宠物牛、宠物羊和宠物鸡的人答不答应了。

从逻辑上来说,如果你反对吃狗肉,你只有成为一个彻底的素食主义者才能让自己的逻辑自洽。不然你要么是精分要么是伪善,占其一或兼而有之,因为你人为造成了“某些动物更加高尚”。前面说过,从功利主义的视角看,肉狗养殖以及食用者实际上创造了就业,撑起了好多家庭的生机,从保护数量的角度来看,吃狗肉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是有功劳的。而且这个产业的发展还使得宠物狗市场被甄别出来,也形成了极大的发展。

现在就因为你反对吃狗肉他们就要破产就要承受效用损失,但你却不愿意付出对价,无形之中,也是你也就是“人为制造了你的效用比他们的效用更加高尚”这样一种不用说但骨子里都是的“歧视”。

当然你可以将讨论限定到“反对残忍屠狗”来重新从义务论的视角获取正当性。就是你反对一切残忍的行为,因此你其实并不是反对食用肉狗,你是反对肉狗被残忍杀害,而反对这种残忍性是一种义务性的,并不需要考虑结果到底对你有没有好处,或者对社会有没有好处。就好比你反对计划生育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计划生育本身就是一个违反人性的行为而需要反对一样(注1)。

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理由是对猪牛羊鸡的屠宰方式有了比较大的进步,进一步“人性化”了。比如说,杀鸡现在基本用电死,这使得人类在观看鸡被屠杀的时候显得不那么血腥,因而更加人道了一些。动物行为科学家葛兰汀(Temple Grandin)设计了新的步道,在提高屠牛效率的同时减少了牛的痛苦,也被认为是更加人道的屠宰方式。让杀死肉狗的方式更加人道并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只是一个成本上的考虑。如果能降低屠宰的成本同时提高效率并且符合更加人道的标准,就应该能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假如目前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屠宰的残忍性的话,那么这其实是个假以时日就能很快解决的问题。

所以要问清楚的是反对吃狗肉者到底要支持什么?或者说他们的价值观是什么?他们主张的是狗权的话,这对人权意味着什么?这里面的第一重争议是动物有没有权利,背后的问题是“人类中心说”是不是成立;第二重争议是如何处理不同的价值观起冲突的问题。我先把结论写在这里,不管是人类中心说,还是动物权利说,都没有证据表明一种价值比另外一种价值“更加”重要。

不少明星呼吁取缔狗肉节,反对吃狗肉,如果说背后有什么哲学思想的话,基础应该是“动物权利说”。当然由于狗的不稀缺性,无法用生物多样性有利于人类演化这一思路来进行辩护。在《熊不远人,道要归真》一文中,我提到过边沁的相关观点,这里重述一下。很多人不知道功利主义者边沁也是动物权利的早期倡导者,在为“扩大动物法律权利的必要性”而作的演讲稿中,边沁写到:这一天终将到来,人类以外的动物们将重获被人类暴政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从来不应被剥夺。

这种动物权利说马上遭到了人类中心说的反对。因为动物没有理性而人类具有理性。边沁反驳说成年的狗比刚出生的婴儿更具有理性。这大概是学术史上第一次有哲学家如此旗帜鲜明地捍卫狗权。问题在于,判定成年的狗与刚出生的婴儿谁更理性,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人类中心说有一条很有力的反驳,动物非人,因为动物与动物之间不懂得什么叫“群己权界”。要承认动物有权利,逻辑上就必须承认动物有自由意志。这显然违反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最根基的一条,即只有人类才有自由意志。只有人类的自由意志才使得人类能理解社会契约,能明晰群己权界,能承担义务与责任。这样一来,如果接受人类中心说,就必然意味着反对动物权利说。

不过《动物解放》论的作者、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教授辛格(Peter Singer)却指出即便不从动物有理性的角度出发,依旧可以证成动物权利。论证逻辑还是接续了功利主义者边沁对于“痛苦”有感知的论述,辛格认为动物也能体验痛苦,并且这种痛苦的体验可以与人的痛苦体验相比较。这样一来,人类在看到动物遭到虐杀时,会感同身受。从这种情感的共通性出发就足以说明动物应该有权利,至少有免受残杀之苦的权利。这也是人道屠宰技术被应用的原因。

辛格理论的好处是弹性足够大,不需要动物有理性或者有自由意志,就能发展出动物权利说。一方面,承认了动物与人有差别,但通过痛苦感可以比较建立起联系;另一方面,延生到演化论,在自然演化面前,谁能保证人类必然优先呢?众生平等由此而起。以此来争取狗权,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不过不少反对吃狗肉的极端主义分子,并不能有效区分“动物权利”本身与“由于捍卫动物权利带来的效用满足”之间的差异,所以造成了逻辑上的不一致。必须指出的是“由于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带来的效用的满足” 这里的效用并不比“由于不保护动物而带来的效用满足”的效用,更具重要性,否则就违反了“人人平等”的限定,而推出了有一部分人的效用比另一部分人更重要的推论。而这一推论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你不能了解其中的危险,那么重新回顾纳粹和共产主义的历史,就显得很有必要,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极端动物保护主义分子最大的错误并不是试图将狗权排在人权前面,或者要求狗权与人权平等,而是试图将自己的显示偏好当成唯一的偏好序,强迫其他的公众也必须接受这一排序。这一错误的核心并不在于你对不同事物的重要性作了排序,而是在于你试图将这一“排序”当成唯一重要的排序,而世界应该按照你的“这一排序”来运转。

试图将个人或者一个小群体的排序标准试图强加给整个社会的做法,学理上通常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独裁”。事实上,对于什么样的排序才是重要的,这一标准判断和排序是指向个人的主观价值,同时必须遵守的限定是没有一个人的价值高于其他人。因此如果遵照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价值排序,或者反驳者的价值排序作为社会的唯一排序,这个世界将会怎样?“照耀”朝鲜的是一种“主体思想”,那里有金光闪闪的写照。

如果我们能认识到自己的排序并不优于其他人,或者并不比其他人更加高尚,那么就需要承认反对吃狗肉的人并不比支持吃狗肉的人更加高尚。承认对动物的痛苦有感知,将动物的权利提上来是一种排序;细查肉狗产业链,指出其创造的就业与价值,是另一种排序。这两种排序没有高下,只有不同。

那么何以当下反对吃狗肉的声音占据主流,而类似争人权之类的声音却不响亮呢?一来当然是因为争取人权的成本非常高,争取人权这个市场是受到严格管制的。但争取猫权狗权以及其他动物的权利的市场,却是相对而言非常开放的。所以开放市场里的声音大一点,不奇怪。

奇怪的是,何以反对他人吃狗肉就要上升到取缔狗肉节,禁止他人过一种他们自己惯常的生活呢?并且这种“取缔”“禁绝”的声音是如此理直气壮。原因除了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所言的“非理性繁荣”(人多制造噪声反过来裹挟理性的声音)外,恐怕也还有长期的管制造成了“我不同意你,所以我就消灭你”习惯性思维。这种洗脑效果是通过管制思想市场之后的潜移默化而达成的。

要破除这种管制很难,但从理性思考开始,则是对抗这种洗脑方式的重要一步。

注1:参见我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评论:《为什么必须废除计划生育》、《坚持生育自由,废除计划生育》、《增长无极限、生育应自由》、《是谁在支持计划生育——计划经济后遗症》、《更新知识比抑制生育更重要》、《抑制生育论错在哪里》、《穷人真的越穷越生吗?》、《没有计划生育,中国会印度化吗?》、《放开计划生育人口会反弹吗?》,以及《经济发展是最好的避孕剂》。

附注:略有删节版本刊于:李华芳,2014,《该如何争取狗权》,腾讯·大家,http://dajia.qq.com/blog/40487401782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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