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伟棠:不忍食犬

据说是为了捍卫人权,网络上的不少“公知”或“自由主义者”,站在了食狗者的那一边,这是让我颇为诧异的。

“文明”对“落后”的宽容、甚至辩护,往往只是“文明”者显示自己的智慧高人一等的方式,尤其是显示给自己的同类人看:我比你对“文明”的理解更深一筹,因为我会反思“文明”,重新给“文明”定义。

这是不亚于他们所厌恶的“狗粉”表演的另一种形式的哗众取宠。在美化食狗行为之际,他们同时贬低了人的尊严和被杀食的动物的尊严。他们借先民逼于生存的杀戮来美化一种基于滥杀的口腹之欲,他们把牺牲于人类进化之路的同行者完全贱化,忽视了后者已经存在的若干灵性。

然而即使是人类某些部落的先民,也早已进化到齐物重灵的地步。印第安人的传统是,猎杀猎物时会对猎物祷告,请求它原谅他是因为需要而猎取,或说出人类需要猎物的理由;印第安人相信动物与人一样有个性和灵魂、快乐和悲哀,并能理解人类的捕猎行为,比如西北印第安人相信渔夫向他们要捕猎的大马哈鱼祈祷时,大马哈鱼的灵魂会告诉它同类的灵魂它们将得到尊重,大马哈鱼才会不绝地游来做牺牲。

至于支持食狗者津津乐道的穆斯林宰牲节以及哈萨克人杀羊杀马,均在杀戮前有类似印第安人的祷告(往往由尊贵的人负责),请求牲畜谅解。虔诚的哈萨克人在吃肉大宴之前,还会有毛拉念诵“巴塔”祝辞,赞颂万物,非常郑重。

这是我在李娟记录阿勒泰哈萨克牧民生活的著作中看来的,她还写到哈萨克牧民还有一个古老风俗,就是不为取食而猎杀野生动物,狩猎只为保护草场,人们只食用自己饲养的牲畜。

这才叫做传统,不是那些以传统为名粉饰的陋习。祈祷请求动物原谅,因为这些动物不是人的敌人,而是地球上的共生者,人类为了生存而夺取他们的生命本应有感恩之心。你没有感恩心无所谓,但你大张旗鼓滥杀(以对单一一种动物的大规模杀害包装成的“节日”)或赞美滥杀,并嘲弄有感恩心的人,那就等同作恶了。

当然,在标榜他们自以为的理性和人权的人眼中,上述尊重食物的举动纯属伪善。人权在他们的论辩策略中仅等同于饕餮权,理性也是狭隘自私的理性,忽略了理性文明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同理心——理解那些被你的行为伤害的人或物。标榜清醒揭露“伪善”的行为渐渐演变成强烈的恨意,在攻击他人的爱的时候获得强烈的快感,或者宣称“我不吃狗肉但誓死捍卫吃狗肉的人的权利”,这是何等荒诞的演示?

且说说他们定义的伪善,引一段美好的文字:“宰羊时,我飞快地躲到山上的林子里。月光明亮,树林里青翠幽静。我在林子里四处徘徊,望着远处暮色里的火堆,心怀不忍。我认得那只羊,当它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认得了。我记得那么多的与它有关的事。当人们一口一口咀嚼它鲜嫩可口的肉块时,仅仅只是把它当成食物在享用。——从来不管它的母亲是多么的疼爱它,在它母亲眼里,它是这世上的唯一……不管它曾经因学会了跳跃而无尽欢喜的那些往事,不管它的腰身上是否有着美丽的羽毛状花纹,也不管它是多么的聪明,曾经多么幸福,多么神奇……它只作为我们食物而存在、而消失。”来自李娟的《山羊会有的一生》,这种伤感在吹鼓食狗者的眼中就是伪善的。

而我视之为真正的善。因为在严酷生存环境中的牧民,不吃肉难以抵挡严寒和补充高强度劳动的消耗,他们本来是最有理由杀牲吃肉的人,他们尚能忏悔,人不得不食,但能慎食而非滥食;同样地,李娟痛惜生命但也因为理解牧民忏悔的真诚,而接受了“它终将,因我们而死”,因为“我知道斯力胡马在结束它的生命之前,曾真心为它祈祷。我知道,它已经与我们达成了和解……”牧民尊重山羊,所以才能得到李娟的尊重。

孟子曰:“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也同样被视之为伪善吧,然而他起码因为不忍,而尊重了“其生”和“其声”——存在者存在过的根据。人有不忍之心,正是人区别于野兽的一大进化,一个正常的人会对自己熟悉的人、认可的人有不忍之心,一个人道主义者则扩大这不忍之心到每个人类,至于爱护动物者则更广大之。

孟子的话,来自齐宣王见牛“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而以羊易之。孟子假设了百姓会质疑齐宣王是吝啬,因为羊比牛小,而羊和牛同样无罪。当下最常见的论调也近乎齐国百姓,有“爱狗为什么还吃牛羊鱼虾”的动物岂分阶级论,也有罗玉凤为代表的“吃鲍鱼的有钱人理解不了穷人吃狗的快乐”的人类必定阶级论。但孟子曰:“臣固知王之不忍也……是乃仁术也”,“不忍”才是关键,与人类关系更为密切的狗,比其他专门饲养为食物的动物,事实上更能引起人的不忍,这点无可否认(至于猫、海豚、猴,则因智商、行为更近于人而引起更大的不忍,亦无可否认)——动物不应有阶级之分,然人的情感有亲疏之别。

不要再用“文化”来为不合时宜的传统来辩护了,逆文明的进化而存的“文化”还是文化吗?少女割礼是传统,我们就不需要为了保护女性而废除它吗?几千年来,狗已经进化为人类的朋友、助手(在普世意义上,当然也有拒绝接受动物朋友的人类),人难道不能进化超越饥不择食的原始人吗?

正因为狗视自己为人类的朋友和助手,所以当它被“主人”屠杀的时候只会惊惶而不会逃离,而人类亦能利用它这个“弱点”而轻易击杀之,如此说来人不如兽远矣。正如猎杀海豹的故事,人类利用海豹对遇难者的同情心,装死引诱海豹来相救,然后从容击杀,人之卑劣竟能至此,我未见狗能此。孟子曰:“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休惕恻隐之心。”人会因恻隐之心而救助一个陌生小孩,其善如此,我亦曾见狗能此。

善人、孟子、义犬,我选择站在他们这一边。

作者:廖伟棠,香港作家,现代派诗人、摄影师,自由撰稿人。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