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耀东:博导资格与博士生选拔的路径

由于是“申请考核制”,显然对一个人的考查不是一张卷子考试的“分数”去评判那样简单,随之而来的各种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指控和指责如何处理?

  昨天,天津大学公布了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主要表现在两个“资格”的确定方面,一是博导的资格二是博士生的资格。应该说这种改革在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首先是博士生指导资格方面,天津大学常务副校长钟登华表示,该校将淡化导师资格终身制,对教师招收研究生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上岗资格与职称脱钩,副教授甚至个别优秀的讲师都可以招收博士生。凡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均可申请招收博士生。而学校层面不再进行导师资格的选聘,哪年哪些人可以上岗招生,由基层学术组织自主决定。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博导”似乎高于教授的一级“伪职称”或“荣誉称号”, 有着更好的待遇。因此不管是做行政的还是做教师的,大多希望自己当了教授(或研究员)以后能够过把“博导”瘾,也不管自己有没有真正的学问以及能否真正指导学生。但在美国,没有“博导”这一称谓,他们把中国所谓的“博导”都称之为“指导博士生的教授”(professor supervising doctoral students),通常在美国大学当博士生指导教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拥有博士学位,二是科研实力,即不断创造新成果和有科研经费。做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师)只是一种考核的指标,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特殊待遇。我的孩子在美国读博士其指导老师就是副教授,但学术水平相当不错。因此天津大学这次在博导资格上的改革可以说是与美国接轨了。国内许多大学也在朝这个方向推进,例如我校也正在出台关于副教授指导博士生的相关规定。

  二是在博士生资格的确定或选拔:从明年开始,天津大学将彻底取消统一的博士生招生笔试,实行“申请考核制”,赋予导师和专家团队更大的招生自主权。“申请考核制”将改变原来的单一闭卷笔试,改为现场抽题作答、学术报告以及综合面试等形式,从而更好地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质。显然这种方式比现在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通知中的关于初试和复试的考试规定又向前突破了一步。和美国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相比,我国教育部的各种规定比较具体。美国博士生培养规定主要是由各大学的研究生院或学院一级的研究生院自己制定,由以系部或科研团队为单位的基层学术组织负责培养,形成了课程训练、科研训练和撰写博士论文的系统的培养机制,注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从而克服了德国传统“师徒制”的博士培养模式的不足。特别是课程训练结束后,博士研究生须通过资格考试(也称“综合考试”),才能开始写论文,否则被取消博士生资格。国内许多大学也在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改革。

  但这种改革肯定和现有的管理体制是有冲突的。首先是目前我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修订学科目录,在此基础上对各博士生培养机构作统一的要求,并以此作为资源分配和实施博士生教育的重要途径,比如博士生招生名额的分配、教育部按每个博士生的人头培养经费的拨款。其次学校关于博士生导师的待遇,尽管天津大学实行“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各种阻力。第三是一定要实行博士生资格的淘汰制度才能保障博士人才培养的质量,但事实上由于现有体制,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生还是博士生基本上是都能毕业,只有极小部分被淘汰。第四如何处理各种“告状”? 由于是“申请考核制”,显然对一个人的考查不是一张卷子考试的“分数”去评判那样简单,随之而来的各种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指控和指责如何处理?教育部要求的“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的要求就不容易做到了。

  这种冲突也许是在倒逼教育部制定的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改革。

作者:姜耀东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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