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差钱,民间还要捐吗?

 如果政府本身不差钱,民间机构还有必要募捐么?或者问民间机构募了钱,为什么还要再捐给政府呢?

政府有钱,民间还要捐吗?

李华芳

雅安地震一周年,捐款去哪儿了引起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通过基金会募集的资金,最终也转入政府或者是政府支持的特定基金会和公益组织。而这些特定的基金会和公益组织又具有很强的政府特征,称为次政府机构也不为过。那么如果政府本身不差钱,民间机构还有必要募捐么?或者问民间机构募了钱,为什么还要再捐给政府呢?

这当然是由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决定的,整个社会实际上处于行政管制之下,民间慈善和公益活动的空间并没有真正放开。对比一下美国的情况,在美国有大量的非政府组织(NGO),从托克维尔到普特南再到奥斯特罗姆等学者都认为这不仅是美国社会资本的源泉,更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一块基石。其中NGO的财务独立性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有意思的是,近年来大量的NGO其实越来越多依靠政府资助,并且这一比例还呈现上升趋势。在所有的NGO的收入中,前两年大概有8%是来自各类政府支持,最近已经上升到10%左右。

挤出效应还是挤入效应?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有意思的问题:政府对NGO的资助会不会挤出民间的捐赠?一方面,如果捐赠者将政府资助看做自己捐赠的替代品,那么一个NGO接受政府的资助,捐赠者就会认为既然政府已经给钱了我就不需要再给,就会减少给NGO的捐赠。这样一来,政府资助就挤出了民间捐赠。

“挤出效应”可以从侧面得到证实,例如大量对美国艺术性NGO的研究证实,如果隶属政府的全国艺术基金(NEA)减少对某家艺术NGO的资助,该NGO在募捐方面的支出就会增加。这意味着其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去募捐。这从侧面证实了政府资金和民间捐赠的相互替代性。

这个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如果捐赠者将政府资助当成考察NGO质量的一个信号的话,则可能会出现与挤出效应相反的“挤入”效应。捐赠者在这种情况下会认为政府资助发出了一个NGO是高质量的信号,这样政府资助越多,捐赠者可能也会捐得更多。

“挤入效应”在NEA对特定艺术性NGO增加资助的情况下也有发生。NEA资助了不少与舞蹈艺术相关的NGO,相比于其他的资金,NEA如果给资助会带动更多的私人捐赠。

但也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很多捐赠者在捐赠的时候,其实并不了解自己所捐赠的NGO到底有没有接受政府的资助或者接受了多少政府资助。也就是说,捐赠者捐不捐和政府资助不资助没什么关系。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的范塞克(Van Slyke)等人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结论。不过在他们的调查中,超过80%的受访捐赠者表示即使他们支持的NGO从政府那里获得了更多资助,他们还是会继续捐款的。这一结果表明民间捐赠与政府资助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如何判定挤出效应?

那么到底是不是存在挤出效应呢?如果存在的话,用什么方法可以去判定呢?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的范睿慎(Van Ryzin)和金米瑞(Mirae Kim)通过一项实验研究了这个问题。

实验将有捐赠意向者随机分成4组,第一组面临的是一个不接受任何政府资助的NGO,第二组面临的是一个三分之一收入来自政府资助的NGO,第三组面临的是一个三分之二收入来自政府资助的NGO,第四组面临的是一个三分之一收入来自享有盛誉的政府机构资助的NGO。实验要求有捐赠意向者表明自己的捐赠意向。例如100元钱有多少愿意捐赠给你面对的NGO。

实验研究的结果显示捐赠者人均愿意捐47元给不接受政府资助的NGO,捐赠者人均愿意捐35元到36元给不管是接受三分之一政府资助还是三分之二政府资助的NGO,而捐赠者人均愿意捐39元给获得有声誉的政府机构资助的NGO。

这些初步的结果表明,有没有政府资助的影响很大,而且的确存在政府资助对民间捐赠的挤出效应(没有政府资助,人均愿意捐47元;有政府资助,人均只愿意捐35-36元)。但是政府资助多少对捐赠意愿的影响比较小,政府资助三分之二只导致人均捐赠意愿减少一元,这一效应并不显著。有意思的是,即便大家都接受相同份额的政府资助,例如都是三分之一,但接受享受盛誉的政府机构资助的确会造成一定的“挤入效应”,比起那些在一般意义上接受政府资助的NGO,会“挤入”4元到5元的捐赠。

这一实验方法有效甄别了不同的效应,同时证实了存在挤出效应和挤入效应,只不过挤入效应极端依赖于给予资助的政府机构的声誉。

给NGO的启示

那么这能给NGO带来什么启示呢?首先,NGO必须认识到接不接收政府资助将是一项重要的战略。美国有大量智库为了保持独立性而不接受政府的资助,但也有像兰德公司(RAND)这样名震四海的智库有大量的政府合同。智库要做的是战略上的选择,尤其是募捐战略上的选择。

其次,假定NGO决定要接受政府的资助,一个重要的考虑是接受什么机构的资助。不同政府机构在捐赠者心目中的名声不同,有好有坏。而享有良好声誉的政府机构的资助能产生挤入效应,对NGO而言,接受此类政府机构的资助或许能使NGO自身的募捐事半功倍。

最后,如果NGO决定接受政府资助,并且决定接受来自享有良好声誉的政府机构的资助,那么接受一笔大的资助是更加理想的选择。

当然中国的制度环境不同,因此对NGO的行为约束也不一样。中国的NGO们还是应该抱团争取更大的活动空间,从而与官办慈善竞争,一方面迫使官办慈善改身份,进入社会;另一方面也完善自身能力,助力社会自治。

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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