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雨:公权力绝不能“异化”为特权企业的“家丁”

2014年4月16日,有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中国青年报》,4月17日)

“作为农民企业家,确实是不懂法而不慎犯法”的委婉求情,接着道出“任其发展下去极有可能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的严重性,最后是“如不能在今日给李定胜办妥取保候审,不仅会对本企业集团造成致命打击,也会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细究红头文件中的白纸黑字,表面上是一种请求,实质是公权力的滥用。

红头文件代表着公权力,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红头文件明目张胆地架空法律制度,实属罕见。如此大费周章为商人出台红头文件,是权力“媚商”,抑或是权力“敛财”?

公权力绝不能“异化”为特权企业的“家丁”。公权力姓“公”,理应专注于公共福祉,绝对不能被某些特权企业“绑架”,窄化、矮化甚至异化为其家丁和附庸。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迎合投资者,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凡是公权力能够调动和支配的资源,无论是否触及法律的底线,都会用来为招商引资效劳,资本因此成为权力顶礼膜拜的偶像。

让人不解的是,发红头文件为嫌犯请求取保候审,地方政府为何要为商人讨这个人情呢?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怎样的利益勾连?不要忘记,如果一旦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被某些官员用来膜拜资本,那么权力就会“忘本”,拥有权力者也就很有可能会从“公仆”蜕变为“蛀虫”。

(文/刘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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