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愁:避免公款旅游从“马甲化”到“匿名化”

梧州市商务局去年两次组织人员考察周边城市特色商业市场建设时,超出考察范围进入当地收费旅游景点游览,门票费用由公款报销,市商务局局长和2名副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中国高速网》,4月18日)

虽然目前治理公款旅游的措施越来越多,但是在“高压线”之下,仍有一些部门、单位不退缩,通过越来越巧妙的“马甲”,如党员为赴港澳游谎称非党员,还有故意不显示单位,与此同时,一些旅行社也相当配合——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专门应付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等。可以说,所有的治理措施都被官员和旅行社运用巧妙智慧一一肢解了,从而推动了公款旅游从“马甲化”到“匿名化”的惊险一跳。

公款旅游从“马甲化”到“匿名化”的异化,说到底是治吏治权出了问题。因此,除在一定程度上赞同“国家严令禁止依然无法根本性改变的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公务会计制度、办公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存在问题、决策缺乏科学理性等”外,更要认识到,这是治理权力者出了问题,因为规制公款旅游行为最重要的是对权力进行规范和对权力进行制约。但公款旅游从“马甲化”到“匿名化”的异化,能看到对权力的制约意义吗?

可以说,公款旅游的核心问题是对公款开支权的滥用,公款得不到有效管理。在发达国家,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媒体、公众的力量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在密切监督之下,政府官员不敢随便用公款吃喝、旅游,不敢进行违规消费。

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这样说道:“政府官员也在追求自身的利益,在政府里如在商场里一样,我们必须试图建立一种制度,在此制度之下,那些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体受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而服务于公共利益。”要解决公款旅游问题还是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入手,进行有效的规范、监督,对公共财政支出进行规范的审批,向社会充分公开,加大监督和制约等。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公款旅游从“马甲化”到“匿名化”的荒诞和尴尬。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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