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之由:“问题干部”等待复出应当“才尽其用”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安徽金寨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宋某某曾因药品回扣问题被金寨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服完刑后,宋某某不仅被重新安排工作,还升任为主管药房的药剂科的副科长。(4月5日 中国青年网)

因药品回扣被判刑的住院部药房主任到刑满结束后的现任药剂科副科长。我们就事论事,抛开其他“因素”,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出宋某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药剂管理类的工作,对此项工作很了解、很熟悉,也应当很有经验,而且也有实际工作的突出能力,否则也不会从公开竞聘中再次脱颖而出。

2012年3月,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回应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复出时表示“任用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看一时一事,还要发挥他的长处和特点”。张书记的这句话,笔者很赞同,对干部的任用要以人为本,以事业为重、客观公正。

“问题干部”复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在新闻媒体中大多数“问题官员”多是东边起火了,我就往西边躲,风声小了我又再出来的“千篇一律”形象,也被网友戏称为“带薪休假”、“变脸复出”。熟话说的好,术业有专攻,我们不能否认“问题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理想抱负,与其让搞“工业”的人才硬被拉去搞“农业”,倒不如踏踏实实的在自己熟悉的工作岗位上,摒弃掉官场上那些能上不能下、在老部下手底下干事“有失面子”的“高派”作风。即使是由低做起,只要能帮助问题,解决问题,做出成绩,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笔者相信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同时,我们也应做好“问题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要选择适当时机公示被“问题干部”的情况,充分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不折不扣地把“问题干部”问责期间的情况作为干部奖惩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所谓“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只要给“问题官员”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一个能够展示自己才华、回报人民的平台,成绩摆在那里,群众看在眼里,自然也就打消了公众对“复出”的疑虑了。

作者:徐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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