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露头就打

江西省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作风建设贵在“常”“长”二字,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严防作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聚焦“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4月1日 人民网)

中央“八项规定”,是反对“四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改进干部作风的关键措施。从2013年起,中央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的行动,查处了大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基本铲除了违反“八项规定”的陋习,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

这次江西省纪委,战斗不松懈,严格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就是在用打持久战的手法,用锲而不舍的精神,把“八项规定”贯彻到底,把党员干部作风改到底。

笔者认为,对待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露头就打。保持打击和查处的高压态势,巩固整治取得的战果。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产生和存在,具有它的社会土壤,就如同田地里面的杂草,“一日不管理,就会冒芽,一月不管理,就会杂草丛生,盖过庄稼。”对待违反“八项规定”的“四风”问题,我们就要像管理田地一样,要舍得流汗,舍得花时间,舍得下狠手,认真查看,发现就要清理。

人民群众喜欢的是廉洁的党员干部,就像喜欢长势良好的庄稼,对贪污腐化和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深恶痛绝,就如痛恨庄稼地里面的杂草。杂草太多,老百姓就只有舍弃庄稼。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特别是把党员干部的日常细节管理好,执行好中央的“八项规定”,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坚决铲除,做到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逐步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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