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愁:破除“不为发财,做官何来”的腐朽思想

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今年以来,海南省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力度,通报曝光了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的九起案件。(《人民网》,3月28日)

为什么会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呢?孔子曾说:“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攫取私利是违法乱纪的根本原因。而领导干部要是产生违法乱纪行为,则主要是领导者利用权力进行违法乱纪活动而造成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法乱纪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违法乱纪,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也愈加困难。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要狠抓干部教育,强化个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筑牢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根基。通过加强廉政教育、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消除导致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的内因,防止领导干部思想上的蜕变,构筑一道法律“高压线”。

要建立、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体系,注重源头治腐,发挥制度的预防作用。完善的科学的制度,是拒腐防变、高效廉洁的保证。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要强化监督体系,将权力臵于监督之中。既要完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党政内部监督体制,也要臵权力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完善人民监督机制。反腐败“一把手”是关键,各级党委要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分散和弱化主要领导干部手中的部分权力,破除现行的“一把手”体制。

要加大惩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力度,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威摄力。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案件是遏制腐败、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在查办违法乱纪案件中,要严肃执纪执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查处过程中要敢于依法坚决清查,一抓到底,坚决处理;对无视法纪的干部要从严处理,对腐败分子要坚决予以严惩,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线,警示一面,教育一片的目的。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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