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造成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决策者应该被追责

318日,淮南市工商局各县区工商分局(现并入市场监管局)百余名工作人员到市局办公楼,拉横幅“讨薪”。319日,淮南市工商局向人民网安徽频道回应称,此事已经协调解决,“市里已要求县区补发。”(20140319 来源:人民网)

“公务员”、“拉横幅”、“讨薪”,这几个词语够吸引网民眼球,刺激公众神经了。

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大楼门口出现“基层工商人员讨薪”的横幅,引起了很多路过市民的围观看热闹。上了媒体“头条”,这是汪峰都没有享受到的“待遇”,硬是让淮南市工商系统的公务员享受了。这是公务员队伍的光荣,还是悲哀?以前偶尔听见城管、教师罢工讨薪,感觉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经常听到的是农民工跪地、上高楼、爬铁电杆塔讨薪,这些消息令人愤怒、痛心、同情。今天,居然有公务员“拉横幅”,堵大门进行所谓“讨薪”。真是一大奇闻。

这里有两个问题,薪,应该是薪水,工资,是劳动所得的“血汗钱”,毫无疑问,这是理所当然应该及时到手,即使有任何借口都不该拖欠。奖金算不算薪水,这个问题可以商榷。

原县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因为都没有拿到这笔钱,采取过激行为,实属不该。工商局也应该是讲道理的地方,如果确实应该拿这笔钱而没有拿到,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争取,根本没有必要“拉横幅”“讨薪”,搞街头政治。不是说公务员都是有素质的吗,这时候素质到哪里去了呢?

淮南市工商局每人发了7000元钱奖金,而作为原县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却没有拿到这笔钱,市工商局为什么办事不公平,一碗水端不平,引起他们采取这样的方式“讨薪。造成群体性事件,淮南市工商局的决策者就是罪魁祸首,应该追责。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一年多,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为什么淮南市工商局仍然偷偷摸摸给部分人发奖金,是不是违规,同样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希望不要再发生像淮南市工商局那样办事不公平,不透明,不计后果的作法,也不希望像那些“拉横幅”“讨薪”的公务员动不动走上街头,引人围观,丢人现眼。

作者: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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