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醉亡”仅是酒精惹的祸?

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记者调查发现当天确实有1人饮酒死亡,罗田县城管局前期垫付了赔偿金64.8万,该网友所述情况部分失实。黄冈市纪委、罗田县纪委就此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此事详细情况需等待调查结果,随后将根据调查结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2月14日  四川新闻网)

近期因饮酒过量而醉亡的事例确实不少。先有四川蓬安一小学的教导主任就因为迎接上级检查而醉亡,后有福建省沙县县委书记陈某、建行沙县支行行长雷某等人分别接受宴请而发生人员醉亡事件,现又有罗田县一城管中队长因“斗酒”而发生醉亡…这系列“醉亡”事件不禁让网友惊呼,这该死的“酒文化”真是害人不浅。

这位醉亡的中队长年轻35岁,上有老、下有小,就这样撒手人寰,留给亲人的将是无尽的伤痛。现在官方也还未就此事作出最后的定论,笔者也不知该中队长的“猛喝”是单纯因为私人情感,还是因“公”作出“牺牲”,所以,也不好作出有失偏颇的评论,只是觉得就这样在“酒坛上”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实在是非常不值。

当然,不论是因公因私,这样毫不顾忌的胡喝海喝,都是非常不值得提倡的,官场“酒文化”很多时候就是被这样灌出来的。虽然“死者为大”,但笔者还是要说一句,外因必定通过内因才起作用,正因为某些人的错误业绩观,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官场上,有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观念,只要在酒桌上体现出了“耿直”、陪好了领导,工作上就万事都OK。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念,因为这样的认识容易让恶俗的酒文化无限蔓延,也容易让个人陷入无尽的身心折磨之中,更容易滋生“官本位”的特权思想。相信大家还记得那位发微博给组织部长的孩子母亲吧,她也是无法忍受刚出身社会的儿子,整天侵泡在这种无止境的“官场酒缸“后,才向组织部长发出求助信号的。

为何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反“四风”活动时,还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呢?笔者认为,这不是制度规定不完善,也不是宣传讲解不到位,而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误“潜规则”,让很多人深陷泥泞之中动弹不得。他们常常认为,在酒桌上一定要表达到位、才能给领导留下深印象、好印象,才能够脱颖而出,就算工作上发生点小瑕疵也不要紧。还有极个别的领导干部,为了堆砌所谓的业绩,让下属充当拼命三郎大喝特喝,更是极其错误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权思维和特权思想的体现,是和当今厉行节约、“狠刹四风”的主题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因此笔者希望,各个地区能大推重推“限酒令”,燃起“冬天的一把火”,将那些酒罐罐、酒缸缸烧个片甲不留,让悲剧不再发生。(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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