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芮晗:严把“监督关”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关键

在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不久,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这对于严格选人用人监督,纯洁用人风气,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刚性执行,具有重要意义。(1月27日 人民日报)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中组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严惩腐败,力度不断加大,问题官员落马后“带病提拔”等问题现出原形,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诟病还依然存在。《意见》的出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责任追究进行了强化,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总体要求和决心。《意见》中设置的六条纪律高压线,是有效从源头上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违规用人等问题的政策支持,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关键是强化监督。希望在新《意见》的强有力保障下,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能选准用好更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

作者:吴芮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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