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本不是干部应有的面孔

27日晚,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纪委获悉,日前,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垂华涉嫌严重违纪。相关部门已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新华网   1月28日)

“干部”一词最早源自日语,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 时至今日,用来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的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对我国干部本质特征所作出的科学概括。在笔者心里,干部就应是这样的人:在群众有困难时,免起衣袖就肯干的人;在灾难发生时,永远冲在最前面的人;在组织有重托时,一丝不苟就出现的人,而不应是当今新闻报道中经常涉及“严重违纪”四个沉甸甸大字的人。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券等。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落马的官员都是因为绕不开人情、挡不住诱惑,开了一次“小灶”后,就越来越把持不住,才导致最后的彻底“沦陷”。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是众多贪官在落马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此时,笔者不禁想问一问你们,你们心中的河是什么河?明知河中全是妖魔鬼怪,你们为什么还非得一头栽进去?难道湿鞋真难免真正常?整天沉溺于礼尚往来很充实很享受?答案其实早在你我心中。正如落马的某副厅级干部说的那样,“我就是水中的那只青蛙,水温慢慢升高自己却浑然不觉,开始时还觉得很舒服,等到水温高了受不了想跳出来时,四肢已经半熟,无能为力了。”

古人有云:“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短短十几个字,深刻揭示了为官者道德水平的重要性,也可正正直直为人、清清白白做官是多么重要。所以,无论作为哪一级的官员,都应该谨记这十八个字,把如何何修官德、正品德当作是一门必修课,好好学、认真修才是。(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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