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博:加强反腐力度不容懈怠

中共中央纪委1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部署。这一重大改革举措,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力保障,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为改革发展清淤排阻、助力护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只有与改革发展同步,才能发挥保障改革、推动改革的巨大作用。

反腐斗争迫在眉睫,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全面深化改革,宏图已经展开。打好反腐“改革牌”,让廉洁清风与改革新风互相激荡,中国号巨轮一定能不断扬帆破浪,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作者: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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