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司法公正要用制度划清权、事界限

作者:陈央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家住黑龙江牡丹江市的邱先生向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说,三年前他打赢了一场欠债不还的官司,但是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拖再推,担保房产却迟迟不能依法受偿,在各个部门来回讨说法的过程中,他被告知,当地政府暗地里违规干预法院执行裁定。(人民网 1月24日)

邱先生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为这个事往法院跑了得有五六十趟,电话打了也有三百多次。一直就是明天、快了,一千多个明天,一直就这么推。一个看似简单的官司,何以执行起来却举步维艰?

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政府“以权压法”。在这个事件中,政府因员工安置问题一直压制着法院的执行,示意暂停执行,可这一暂停却拖了三年,三年来,政府部门没有明确表态,法院也就当起了执行的“逃兵”,畏首畏尾,一拖再拖。

法院为何总听政府的,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这样说:“不听政府的,啥官也别提了”,追本溯源,法院还是由政府管,政府掌握着人事的“生杀大权”,与“政府对着干,就只能看大门去”。基于各种利益考虑,法院当然不愿意“丢了西瓜捡芝麻”。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最后一道防线何以拦住了“老邱”?牵涉政府工作的就可以停放,那与政府正面对垒,群众不是只能当“常败将军”?

在老邱的事件中,政府扮演了“拦路虎”的角色,左右着整个法律的执行,这就是政府手伸得太长的结果。其实,法院作为公正执法的机关,政府有责任监管司法干部正确用法,保证公正执法。但是政府应权责分明,不可管人又管事,完全替司法“当家作主”,更不能带头违法,用权力来压制司法的公正执行。

法院部门的附庸心理也是阻碍司法公正的重要原因。何为附庸,就是司法部门为政府的“下属”单位,归政府管,就得听政府的话。在处理其他案件时都能秉公执法,但一遇到政府的事,就开起了小差,将坚决执法,公平正义抛到脑后。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竟然说出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如此大言不惭的话,这无疑令人民心寒,也将司法公正四个大字击得粉碎,连法庭都不主张公平正义了,群众有事找谁说理去,社会怎还有公平正义可言?

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止干部以权压法,建立制度追究干部干预司法,以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当全社会都在以更透明、更阳光的方式积极推进公平正义,司法体系怎可“拖后腿”?要保障司法公正就要加快制度的健全,管住政府干预司法的手,强化政府对于法律的敬畏之心,跨越司法“畏权”的鸿沟,追究政府以权压法、司法“看人说话”的行为,明确权、事职责,使政府、司法体系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做到政府管人不管事,司法体系对事不对人,保障权力的平等,司法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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