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防“巨贪” 从拒“节礼”开始

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日前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令人关注的是,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开始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者不拒。(人民网 2014年1月22日)

经纪委调查发现,刘生海走上犯罪之路,这一切的发端,是当初收下的一份份年节“小”礼。从最初的几千元、几万元,到后来的几十万元甚至一套房子都敢“笑纳”。这样一点一点地陷入泥潭,与年节上门送礼的小恩小惠不无关系。从一开始的严词拒绝,不愿收,发展到后来的习惯认可来者不拒,在“糖衣炮弹”的袭击下,一步步淌下了水。

毛主席说过:“可能有着有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细数近年的贪腐案,节日送礼的场景和细节每每被提及。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官员们面对巨额行贿,都能自我控制,但是在联络感情、礼尚往来的“年节小礼”面前就失去了抵抗能力。是不是送礼者将“礼”冠以过节费、辛苦费、酬劳费、生活补贴之名送上,受礼者也不怕法律追究累及头顶乌纱。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行贿者拉拢官员,往往是从小恩小惠开始,大贪巨蠹们的“第一次”,据专家统计大多在数百元到两三千元之间,因为这个数字远远达不到刑法定罪的标准,而也是这些“小礼”打破官员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成了行贿成功的捷径。

然而,“年节小礼”在官员中畅行无阻,究其根源在于,很多受贿者都存在这样一种心理:逢年过节的“小钱” 是基于交情的往来,收钱又不多,无关法纪。正是随着这样一次次的自我暗示,受贿者一层层蜕去戒备,在半推半就中,其受贿行为就会越陷越深。

如果刘生海之流能牢记党的宗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就不至于对党、国家、人民犯下如此罪行。笔者认为,要避免干部在麻痹大意中走上腐败之路,归根到底就是在思想上要领导干部自身把握住道德底线,在制度上要对干部的人情往来进行更加具体的规范,比如对“节礼”和“贿赂”的边界进行具体规定。只有“内调外敷,内外兼治”,筑牢反腐倡廉的高墙,才能真正还官员以清明,社会以安定,人民以信心。

作者: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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