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哀

作者:方飞君

南都昨日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1月22日新华网)

随着年底全国各地勇晒“三公消费”,不难发现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一大主因就是公务用车。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由此笔者计算了一下,假设一名领导不再配车,那么一年下来大概能为国家节省了8万元。其中包括车辆折旧费2万元、司机一年工资4万元、保险及保养1~2万元。如此计算,倘若真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节约的金额数目绝对大得惊人。

然而,就是在如此轰轰烈烈禁止公务用车的势头下,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还几乎每个周末都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如此一来,引发了公众一片哗然。更加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接收记者采访时,他虽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但是,他却认为如此行为仅违规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

殊不知,身为国家领导干部,原本应该在第一时间对于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格执行。可如今的事实却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且还狡辩“仅违规、未违法”。由此可以看出,这样的行为不但是对国家相关规定的无视和亵渎;更加是对其本人领导干部身份的侮辱。试问,如此行走在违规边缘的领导干部又怎么能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

诚然,解决公车私用问题的根本之路在于真正意义上的进行公车改革。现如今,公车改革的号角已经吹起,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所以,只有所有的参与者真正认识到公车私用的危害以及改革的必要性,才能从思想上真正的去接受,进而在行动上全面落实。也只有如此,公车私用的问题才终将不会再成为“问题”。(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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