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腐败并非仅是个人问题,而是整个官场的“陋规”在作祟

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日前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令人关注的是,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开始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者不拒。(新浪新闻,1月22日)

刘生海的落马,再一次印证了“伸手必被抓”的道理。这是无数贪官污吏用自己的“实践”得出的真知,然而却依旧有官员如飞蛾扑火般的扑向违法犯罪。多数人将此归结于官员自身的道德问题或者是监督体制问题,笔者认为,这两个因素不是主因,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官场中的“陋规”。

所谓“陋规”,即旧时不正当的收费常规,明清官场尤为突出。据笔者所知,较为常用的就有16种之多,也就是说官员经常应对的“陋规”就有16种,例如在节日寿辰是所兴的“节寿礼”;招待官员过境时的“程仪”;冬季地方官给中央大臣送去的“碳敬”以及夏季所送的“冰敬”;等等不胜枚举。如今的官场,在腐败这方面,与明清官场类似,只是时代不同,所用的手段更为先进,然而究其根本都是换皮不换里,背后都存在这么一个“陋规”,默默地驱使官员。你若不遵循规则,就会被排斥,自然无法立足;你若是遵循规则,有违背法律法规,这确实是官员的两难。

那为何“陋规”是官员腐败的根源呢?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只有从下收礼才能有能力向上送礼,这就形成了一个循环,只要是身处此循环的官员,就不得不贪,每一个贪官只是此链条中的一个“扣”,若只是除掉一扣,自会有其他的人来补充,体系在,运作机制在,循环就在,那么腐败依旧存在。

如今,举国之力反腐,取得了不小的成效,然而尽管中央和各级地方都拿出十二分的力气来反腐,也依旧有人甘愿冒险,“一路向贪”,究其根本,还是没有触及真正的“系统”。表面上,是处理了某某贪官,查抄多少脏污钱款,众人“喜大普奔”,而本质上,刘生海落马了,下一个说不定是张生海还是李生海又会顶替刘生海的角色。

反腐,在整治官员自身问题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官员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只有斩断这只手,才能彻底根除贪污腐败,彻底废除“陋规”。

作者:王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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