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让“裸官”裸而不奔

2014年0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遏制“裸官”,扎紧制度篱笆》把如何从制度层面彻底封死裸官的出路的问题,再次摆上了公众的视野,此文缘起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裸官”有了更明确定义:“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条例》的修改无异是给“裸官”贴上了明显的“政治标签”,让符合这类特征的从业人群,彻底的与“官”绝缘。但是要彻底解决“裸官”问题,需要两条腿走路,内外兼修。一条是内线约束,即为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一条是外在约束,即为制度和监督机制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明确提出“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不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并提出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并重的“四德”标准和考核要求。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又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还是公民道德的教育者和示范者,同时,手中掌握着影响到公共利益、公众福祉和执政形象的权力,思想品德如何至关重要不言而喻。

领导干部思想文化建设,核心是要培育诚信意识、公共意识和国家意识,而诚信意识、公共意识的基础是良心。康德认为有两样东西最值得人类敬畏,那就是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国家意识在我国的重要体现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践行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把践行核心价值观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形成自觉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从而从思想上让领导干部树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使那些即便有“海外关系”的官员们“裸而不奔”。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外线的约束就是要在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层面让裸官一丝不挂”——让公众知道谁是裸官,让公众对裸官有一种透明的选择、判断和监督。早在240年前,瑞典就通过了“阳光法案”,规定瑞典公民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收入和纳税清单,这一制度已成为“国际惯例”。从预防“裸官”预警机制和手段上来看,财产申报无疑是治理“裸官”的杀手锏。从今年以来,中央“壮士断腕”反腐的决心来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势在必行。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和“裸官”一样的许多干部任用和反腐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作者: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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