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舍身堵抢眼”是谁的悲哀?

作者:朱志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一交警以“买烟送领导办事”的名义,私下收取司机400元钱。对此,西宁市交警支队队长李先生称,该民警为支队协警,目前已辞退,并将向当事人道歉。(1月20日 新京报)

从警察殴打群众到城管暴力执法,再到此次交警当街索贿要烟,种种行径公众永远只有想不到,却未曾有某些人做不到。或许我们不能妄加认定当地官方宣称的当事人为协警就是为说谎,但在丑闻频出之下的最终责任人都是为“杂牌部队”,非“正规军”着实让人疑惑骤生,这一种让“临时工”、协警演变成“扛枪挡子弹”太过于让人感到荒谬。

其实,深究缘由不过是变相的“丢车保帅”而已。“临时工”的身份就注定其是为编外人员,当“组织需要”其“舍身堵枪眼”之时奋勇而上,即便最终被处理也不过是是为辞退,然而却化解了领导燃眉之急,等风声过后依然可以“卷土重来”。如此一来,工作还是那份工作,生活也还是那样生活,在这一般无二外,还保住了同事的职位,收获了领导的“芳心”,得到了认可,如此皆大欢喜之事又何乐而不为?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当“临时工”成为中国特色、成为无所不能的“救火人员”、成为某些官员“免死金牌”时,这是公众的悲哀,更是政府部门毫无担当的直接体现。我们从未苛求过政府部门就不能存在自身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事事完美,然而如若当问题出现以后连正视自己不足的勇气都不曾具备,只会思考全身而退,不反思、不惩处、不改进,如若当这样的存在之时还在希冀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岂不是为一个莫大的笑话与妄想?

总而言之,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执法者违法不应当让“临时工”成为“替罪羔羊”。如果总是一味将“临时工”当做一块遮羞布,挡住某些正式人员的丑陋与不堪,不过是在愚弄公众的智商,只会徒增无比的反感以及莫大的失望。监管部门应当对于“代罪”的现象进行着力查处,还公众一个清楚与明白;更应当着力健全完善相关监管、查处、惩治体系,让警示意识牢牢悬挂于心,进而防止“巧合”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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