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利剑”直指贪污腐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1月14日  新华网)

  毫无疑问,这次会议上习主席的发言,显示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是坚定的,也更加折射出纪律的重要性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反腐新理念,同时也更强调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治这把“利剑”直指腐败。

“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印发,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法可依,为国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建设起到了纲领性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进程,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反腐“五年规划”的精髓,吃透反腐“五年规划”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反腐“五年规划”,使其真正发挥“导航仪”的作用使其作为行事工作的准则,谱出反腐新乐章,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不断深入,党的法律规章、纪律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和职能作用也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其所承担的教育、监督、保护、纠风、预防和惩处职能也能更好地履行,因此,要将这些机关体制作为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严格执法,将剑尖直指贪污腐败。

“赏善而不罚恶则乱。”遵守纪律的风气的培养,只有领导者本身在这方面以身作则才能收到成效。廉洁清明对保持共产党的政治本色十分重要,拒腐防变是我们党曾经、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反腐,不仅要纠风、纠错,而且还要严厉打击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彻底铲除腐败的“温床”、端掉腐败的“窝点”,揪出一批党内“蛀虫”,清理党内的“害群之马”,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样才能使我们党永远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迎接挑战,走向成功。

作者:刘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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