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来看待访民刺伤截访者一事?

近日,网络消息称,11日中午由湖南怀化开往北京的列车上,花垣县访民胡秀祥因被拦截刺伤两人。花垣县官方16日称,胡秀祥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年1月16日)

日前,一则“湖南访民在列车上被拦截,刺伤1名干部1名警察”的新闻,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尽管类似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但广大网民对该事的“热情”仍是有增无减,在热议之余的同时,大家不约而同地向当地政府部门投去指责的目光。

按照官方的定义,信访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其它组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冤情、民意、或官方(警方)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从定义上来讲,如果群众的合理诉求未在当地政府部门得到有效解决,进而上访的话也是情有可原、于法有据的,然而部分政府部门对上访者可谓是“围追堵截”,这样做的目的到底为那般?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众所周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地方政府,当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时,本应想尽千方百计予以化解,并尽最大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部门对于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不但不积极想法化解,反而采取截访的方式来堵塞民意。甚至在一些地方,截访已经形成了一种模式,变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殊不知,这种过激的方式方法,不但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地负面影响,同时也砸坏了党为民服务的这块金子招牌。

信访群众大多都是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其法律意识淡薄,受教育程度通常也比较低,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将信访工作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上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地限期妥善处理。在解决其利益诉求时还要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扎实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的解释,正确引导群众利用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赌防为疏导,主动深入基层,体察民众生活,关心群众疾苦、化解群众诉求,与群众保持面对面的沟通,解开其思想症结,充分取得信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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