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取成效,莫忘三方“给力”

1月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刘云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四川日报,1月10日,《省部署第一批活动总结工作和第二批活动准备工作》)。

据报道,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治理,实打实硬碰硬反“四风”转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当我们在为成绩感到高兴的时候,有的群众却开始担心,一些地方和单位已历经数次教育实践活动,早已“轻车熟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也只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最后蒙混过关。因此,教育实践活动要想取得实效、长效,笔者认为国家、干部、群众应三方联合,共同“给力”。

依靠国家制度固化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因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用制度作为官员的“硬约束”是必不可少的。对在活动开展中做表面文章、走过场、背离群众的现象,一旦发现要决不手软,以强硬的制度来鞭策官员,使领导干部将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唯有如此,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才不会随着活动的结束而失效。

依靠干部自身加强自我约束。领导干部要学会在诱惑面前保持“头脑清醒”,随时检查自己在“四风”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党性修养,强化遵守党纪观念,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污垢”。在工作中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把群众放在心上、当成亲人的感情不能变,那么我们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依靠群众加强监管力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语言是最朴实、最真实的,群众参与教育实践活动,为活动成功增加了一份“保险”。党员干部是不是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是不是廉洁奉公、造福百姓,群众最有发言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问卷调查、群众座谈、谈心交流等途径,查找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四风”才不会有藏身之处,教育实践活动才能扎实推进。

作者:李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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