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纠正“四风”关键在执纪、问责、把关

作者:文轩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青岛市纪委近期根据工作安排和群众举报,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礼品的情况依然严重,并通报了10起典型问题。(1月14日网易新闻)

本次青岛市纪委通报的10起典型问题,折射出部分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礼品的情况依然严重。当前,纠正“四风”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这些典型问题的存在再次证明不正之风的治理任重道远。青岛市纪委在通报中也强调,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得到彻底纠正,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呢?

笔者以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要强化监督,做到监督密切化。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增加督促指导的次数,给干部心理形成一种压力,让他们不敢丝毫麻痹大意。这也是对不循规蹈矩者心理上的一种震慑,从而有效督促他们将精力用在工作上,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要坚决,不能拖泥带水,更不能讲人情,要做到铁面无私,当断则断。而关键之处是“问责”要问到过错处,问到点子上,实行犯错者有多大过错就付多大责任,要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机关“把关”要严格,督促指导不能只重次数,而应重质量。要让指导见成效,问责就应采取治病救人的策略,不能一问了之、问后不管。而应督促犯错的干部及时改正错误,争取早日回归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对于触犯法律的官员,纪检监察机关也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他们的改造工作,以便他们早日重获新生。

执纪、问责、把关是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指导干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力举措,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为彻底纠正“四风”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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