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之木:副镇长打人,底气何来?

去年1230,泸州叙永县摩尼镇胡师会前往副镇长廖先明办公室协商高速路复垦费事宜,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执,胡师会受伤,多位目击村民称,系摩尼镇副镇长廖先明挥拳殴打所致。万幸的是,胡师会受伤并不严重,经医生诊断,胡师会上嘴唇皮肤裂伤,缝了三针。(113日新浪网)

有关官员对民众大打出手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从桐城纪委书记殴打医生到广西柳州公务员暴打门卫,从广州常委殴打空乘人员到甘肃官员打人后驾车欲逃被围,再到近日曝光的副镇长挥拳打破群众嘴唇,无不刺痛公众神经,引发热议围观。

公务员又叫“人民公仆”,试问,有谁的仆人如此嚣张?竟然还敢打主人?人民公仆,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仆人,受国家的委托,拿着纳税人的钱,就应该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试问这些打人的“公仆”,恐怕你们才是主人吧?

原本群众协商的事情很简单,就为了复垦费的事情,可是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情,最后也招得了副镇长的挥拳相向,事情不仅没有解决,还换得了嘴唇破裂。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情,几句话不顺耳,就上演全武行,果然是最怕官员会武功啊。这就是为民办事的态度?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处理方式,以后群众再有问题,谁还敢来?来之前,难道还要请保镖?否则,就要换一身伤回去。

笔者相信,国家在花大力气培养公务员的时候,不是教“武功”,国家花大力气培养公务员,是因为公务员代表国家在为人民服务,公务员身上背负的就是国家的重托。如果,组织知道这些公务员武功如此了得,却是“人民公仆”,岂不是大材小用?今天,这位副镇长有点过激了,说大点,他的行为完全就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藐视;说小点,他也是干部队伍中的落后分子,思想上的小人。

基层官员原本应当是群众利益的最直接代言者和维护者。可是,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一些基层官员,不仅没有真正将群众当主人,反而自视为群众的主人;不仅不是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谋利益,反而是千方百计地从群众身上谋利益;不仅不愿意和群众打成一片,反而是有意地远离、脱离群众。

为官者当有为官之道,既然接受了组织的重托,就不要忘记头上的乌纱帽是谁给予的,而官帽又是为谁而戴的。笔者想质问一句“官员打人的底气何来?是你的官衔、职称还是你的优越感?”

作者:元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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