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考核是“人治”规范为“法治”的重要一步

作者:王干丁

成都市政府将按照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1月10日 成都商报)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气象局原局长秦大河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呼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信息公开发布,让大气污染治理有法可依。成都市政府将按照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则是践行这一理念的快速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将环境整治纳入重点工作。不仅仅是环保部门要真正治理空气污染问题,各相关部门还应当应当在考核层面下工夫,通过考核这个指挥棒来引导地方政府往绿色发展的方向上转型。一方面应将PM2.5指标与污染物减排考核挂钩;另一方面,要将污染物减排考核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挂钩。如果大气污染治理考核成为每年的“必修课考试”,相信以往那种不真心治污、没有能力治污的现象将会大幅减少,我们期盼的蓝天白云,才不是“一阵风”带来的自然赏赐。

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采取坚决措施,标本兼治,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当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拓宽发展思路,坚持以开放思维、科技思维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考核把关,将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化、长效化,坚决突破大气污染环境治理的“瓶颈”,将“人治”与“法治”充分结合起来,给工作制定规范,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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