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最后陈述”就是活生生的干部警示教材

作者:木子毅

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4个月前,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新京报记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贪腐受审官员的法庭“最后陈述”及悔过书书发现,几乎每名贪官都会对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总结,有些还会事先列好提纲,还有人会递交几页亲笔书写的悔过书。(1月12日  新京报)

贪官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往往借“最后陈述”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认罪的多表达悔过之意,虽然陈述形式和内容各异,但核心大多是请求轻判。尽管“最后陈述”对定罪量刑实质性影响很有限,但对广大干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论落马贪官的“最后陈述”有几分真诚的“忏悔”,其中往往少不了追悔莫及、声泪俱下的表述,这恰好是一本活生生的干部警示教材。

世上没有后悔药,“拥有了不懂得珍惜,懂得珍惜时却不再拥有”,这是多少贪官落马后的感叹。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尽管贪官在做出“最后陈述”时多带有目的性,但仍然遮掩不住背后的“悔意”;尽管贪官落马并非都是面对死亡,但这样的结局并不亚于死亡的恐惧。这个时候贪官嘴里所说出的话,再怎么样也有几分客观,再怎么样也是认真查找了堕落原因,分析了因果关联的总结。

贪官的“最后陈述”不论认识多么深刻,语言多么感人,但对定罪量刑而言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有限的。广大的干部不妨换位思考,如果面临“最后陈述”的是你,该是怎样一种恐惧和无奈?

为了不重蹈覆辙,让“贪官最后陈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广大的干部当从“贪官的最后陈述”这本警示教材中警醒:对照自身做检查,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筑牢自身的思想防线,堵住诱惑口子,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为群众服务,做个禁得起考验、人民满意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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