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实施办法坚决杜绝“破窗效应”

作者:魏露

昨日,财政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9月以来,中央已经陆续出台了关于会议费、出国经费、培训费等多个开支管理新规。(四川日报网2014年1月7日)

6日,几经酝酿、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亮相,在从中央到地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大背景下,这一管理新规传递出总量压缩开支、堵住制度漏洞、约束中央单位花钱的改革信号。对不同职务级别党政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作了清晰界定,其中明确规定司局级干部出差只能坐经济舱、住标准间。标准的细化委实令人想点个赞。

面对当前一边是差旅费支出居高不下,一边是过低的标准不合时宜引发负面效应,如何规范差旅费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党政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一成不变”。而且规定归规定,变通归变通,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党政公职人员超标准出行、超标准住宿屡见不鲜。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党政干部把公务出行当作“面子”和“礼遇”,成了自身特权,沾染了奢靡习气,个别官员逐渐演变为“开房门”、“按摩门”,并且“经常用公车接送情妇”,“住房费用全由企业报销” ,这些都成为群众指责、诟病的热点。

在中央深化作风建设之际,修订并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体现出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党政公职人员管理、用制度约束公务行为的决心,既为党政公职人员提供了开展公务活动必要的条件,又有利于制度实施和社会监督。但是笔者认为此办法的关键在于实施,一定要在吃、住、行、用各方面重拳整治各类“面子工程”,毕竟什么经济舱和标准间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同时实施好办法的关键还在于我们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坚决要自觉抵制比排场讲阔气的“越洋会议”“旅游会议”,进一步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坚决执行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维护好办法的刚性约束力,明白要执行好办法不是空谈几句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把好廉政门。

希望办法在具体实施时能够不走样、不变通、不简化得到落实,坚决杜绝“破窗效应”,这才是普通老百姓愿意看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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