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8层高违建被拆除”值得干部深思

作者:陈珺

广州市花都区宣传部12月28日通报称,该区新华街新街村钟村经济合作社花季公寓违法建设,已于28日实行爆破方式强制拆除。据介绍,该建筑为一座18层高的酒店式公寓,拆除面积逾2万平方米。(人民网  12月29日)

广州市违规修建了一18层高2万余平米的酒店式公寓,这样以不合法的方式修建的建筑用于经营,对当事人而言是源源不断的利益,对群众和社会而言是极大的不公平甚至是伤害。该处违法建设被爆破拆除,简直称得上一件大快人心、拍手称赞的事情。然而,在赞誉之际却引人思考,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应该深入思考。

该处违法建筑位于广州北站规划严控区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经广州市规划局认定,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典型违法建设。对于这样一处极为显眼甚至可以称得上惹人注目的违法建设,如何从无到有,拔地而起,修到18层之高?

都说违法建设源头防控最重要,全国多地均实行了巡逻监管,有的地方还落实了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那该处违法建设的发生是因为没有落实巡查监管?还是负责巡查监管工作的干部没有履行职责?还是根本就在违法建设建设之初收到过举报投诉,却因为“怕管”、“难管”,甚至“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等等原因而任由其逐层增高、规模逐渐变大?

任何一处违法建设,一旦形成,其拆除成本将比源头管控制止时多上无数倍,党员干部岂会对此不知?既然知道,为何在苗头性问题出现的时候不及时履职尽责?或许,有的干部出现了“拖一天是一天”的拖延心理,以致违法建设最终形成;有的干部存有“他不管我也不管”的心理,推诿扯皮,不主动履职;还有的干部则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就一栋楼,没什么大不了”……不管哪一种原因,都是干部思想认识出了偏差,工作没有尽职尽责,更缺少了主动思考、真抓实干的作风。“18层高违建被爆破拆除”,违法建设虽然倒了,但其中的问题真值得干部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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