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渝:“暴力执法”把党员干部的形象置于风口浪尖

前日上午8点55分左右,福州井大路龙山大厦一楼大厅,前来办事的市民李先生遭多名城管殴打。经医院诊断,李先生腰椎压缩性骨折。对于冲突起因,李先生称,当时偶遇城管整治流动摊点,他接电话被误认为在拍照;而福州鼓楼城管鼓东中队方面称,李先生对他们进行了语言侮辱。(《凤凰网》,2013年12月27日)

多年来城管在执法中的不文明行为、暴力打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曝光,城管打人似乎成了的习惯。现代城市管理注重市容市貌,城管执法无可厚非。但城管执法是政府行为,城管员穿着威严的制服,戴着“行政执法局”的肩章,是代表政府在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在这些法规里谁能找出城管员可以施用暴力打人的条文?没有,一个字也没有。即使是《治安法》和《刑法》里对待嫌疑犯都只能依法给以拘留、逮捕和判刑,是不允许对嫌疑人拳脚相加的,否则就是执法违法。既然如此,谁又有这个贼胆赋予城管打人的权力?

“暴力执法”把党员干部的形象置于风口浪尖。城管打人的怪圈,如果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民对城管评价越来越低和城管暴力执法越来越多,将恶化成腐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毒瘤城管“暴力”,不论是“施暴”还是“受暴”,损害的都是政府形象。“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怪圈,如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民对城管评价越来越低和城管暴力执法的越来越多;将恶化成腐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毒瘤”。城管要摆脱“暴力”怪圈,首先要从自身的管理抓起,做到城管的规范化管理,科技化管理,人性化管理。

城管“暴力”怪圈的解决根本在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城市管理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在最大程度上转变为城市服务,城管执法如果长期、单纯地依靠“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传统管理理念,必然会招致公民对城管“暴力”的积怨,会导致“暴力”怪圈的扩大。因此,政府需要全面做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从源头上引导和疏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突破城管“暴力”的怪圈。

  (文/黄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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