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取之于民,必用之于民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说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幅对联是康熙十九年(1680年)河南内乡县知县高以永撰写的,不论时代何如变换,它始终被广大人民称颂着。2013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内乡县衙三堂门前给市、县委书记们念了这幅对联。他说,对联以浅显的语言揭示了官民关系。封建时代官吏尚有这样的认识,今天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比这个境界高得多。

 官民关系,到底是怎样的?

“官”取自“百姓”,“官”也是“百姓”。其实,官员们所谓的权利都是人民所赋予的,官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并不是高高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官的本性定义为为人民服务,它的一切权利都是用来服务群众的。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一起工作干部,不记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们服务。”然而,随着时代的变换、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官员渐渐迷失了自我,甚至连自己的基本位置都没有搞清楚。2009年,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经济适用房用地上建别墅事件中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无独有偶,2013年3月,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文永东接受记者采访时问道“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的?”很难想象这些雷人的官语竟是出自我们的“父母官”之口!“替党说话”与“替老百姓说话”、“为人民服务”与“为党服务”什么时候开始对立了?共产党的一贯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两者本就是高度统一的,何来对立之说?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而说出这些雷人之语的官员,到底是用怎样傲慢和偏见的态度来面对人民群众?他们又与人民群众脱离得多么遥远?这一切都值得我们深思!是金钱迷花了眼?是权力迷失了心?还是他们本身就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历史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官与民的关系犹如舟与水,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是载舟还是覆舟,取决于得民心还是失民心。

“官”又不同于“百姓”。“官”是为人民服务的,也就是说他承担着为人民谋幸福的重担。“官”虽然是人民中的一员,但是却不完全等同于人民,他们手中握着人们赋予他们的权力。现今社会,有一部分官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突出,“官本思想”严重。比如,有的干部以“父母官”自居,进出香车宝马,来往前呼后拥,百姓难睹其“风采”;有的习惯于端坐“衙门宝座”,很少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即使走出去也是摆摆谱、作作秀等等。这些官员在心底里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自己,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更没有明白自己承担的重担。他们缺少对“官”的基本意义的认识。而在这幅对联中“勿道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明确地揭示出了“官”的基本意义:为人民创造幸福。一个官员对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官员的言行不仅仅是代表个人,还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在人民群众中起着示范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社会的风气。也就是说,为官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工作、做好表率,踏踏实实地为人民造福。

在当今物质与利益的冲击下,这幅对联难道不是在提醒全国的广大干部党员要正确认识官民关系吗?官员的一切权利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上的,官员是依靠于群众,为群众创造幸福的!我们的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领导干部要摆正官民关系,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地当好人民的公仆,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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