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清秋:民政局印假证,失去的是“民心”

新疆库尔勒市一市民准备买房,拿着结婚证去银行办贷款时被告知结婚证有问题而不予受理。经查,库尔勒市民政局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违规印制了4000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证书并全部发放(当事人婚姻登记程序规范,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人民网》,12月24日)

前日,广西相关部门才因错发准生证“乌龙”事件致歉并进行赔偿,群众的不满情绪还未完全平息,昨日又媒体又曝出新疆一民政局因缺钱办假结婚证的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频频出丑态,我们的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怎么了?

随着科学的发达和技术的进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动起“办假证”的歪脑筋。一时间,假学历证、假资格证、假房产证、假身份证等等应有尽有,但是办假结婚证的,还是少之又少。

民政局,作为主管婚姻登记的合法场所,却也干起了办假结婚证的事儿,实在是令人可笑之至、困惑之至、愤怒之至。而作为民政局的公务人员,为人民服务是天职,本应知法守法,却又知法犯法,真是岂有此理。

更令人觉得荒唐至极的是,民政局之所以印假证是因为“经费紧张”。难道解决经费问题的途径不应该是向上级机关申报?难道解决经费问题的办法就是制假,让百姓来买单?这样自力更生,这样厉行节约,未免显得这个国家和社会太不近人情!

因为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人员错发准生证,因为缺少经费民政局办假结婚证,如此“为人民服务”,如此“依法办事”,一再拷问着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公务人员的素质。

道歉和赔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查清事实、依法追责、深刻反思、杜绝再犯,是民众最为强烈的呼声,也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只有将真相大白于众,痛定思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方能重新树立国家机关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文/冷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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