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医患冲突不能仅限于医疗制度改革

今天上午,合肥中院宣判,被告人彩春锋犯故意杀人罪,但其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11月13日11时许,一名男子持刀闯入安医大二附院,砍伤正在工作的5名医护人员,其中1名护士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24日 中新网)

近年来,医患冲突越演越烈,已从为求得更高的医疗赔偿向暴力伤人方向转变,彩春锋事件仅仅是其中的一例。医患冲突产生的根源,实际上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以及对某些医疗行为、方法、态度、后果在认识上的分歧。

从医院来说,我国的医疗体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以药养医。成为一个合格的医生,需要多年的不间断学习深造,而几块钱的挂号费,与其付出与得到不成正比。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只有滥开处方药,增加检查项目。但是,这些做法在增加患者经济压力的时,病症却不一定能够得到减轻。目前,我国的医疗人员的短缺,很多医护人员因为时间和精力的有限,使得服务不到位,不能认真仔细的向患者解释、建议。

从患者来说,付出了大量的金钱却不能获得相应的服务,加上部分医生的不负责,医疗事故频发的影响,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降低。一旦出现了与治疗预期不相符的事件,就认为是医疗事故。医院因为稳定压力,为了使事件尽快平息,很多时候并没有坚持原则,只要有人闹就以金钱解决,反而促进了闹医时间不断。

作为政府,针对这种现状,已经开始改革当前的医疗制度。药品零利润已经开始实施,医院不能够从药品上获得抽成,提高了挂号费等,虽然成效未知,但是已经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但是,笔者认为光从改革医疗制度上着手,不能完全解决医患冲突,要解决医患冲突还需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从法律上规范,依法办事,不能只伙稀泥,一旦出现了医患纠纷就应该将其交予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该如何解决就如何解决,而不是用赔偿金来摆平。职业医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应该加强医学知识的宣讲,虽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医生,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平等是一定存在的,但是公众了解一定的医学常识后,会减少医患冲突事件的发生。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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