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鑫: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干部阶梯化

河北省黄骅市规定,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一天之内,该市就有62名科级干部被“赶回家了”(新华网,12月3日)。

62名科级干部被赶回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判断一个干部能不能干,主要应该是能力和业绩,而不是年龄。强迫到了一定年龄段的干部“自愿辞去现有职务”,普涨三级工资礼送出门,不仅靡费纳税人的钱,也无法律依据。从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出发,这样简单的“一刀切”,也过于主观臆断。基层干部往往存在职务上的“天花板”现象,其职务晋升普遍很艰难。因此,年过五旬的科级干部并不必然代表着“守成”。各年龄段的干部并存,也能够相互补益,共同做好工作,盲目的“年轻化”,实在要不得。

干部年轻化、阶梯化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工作历练少导致的政治上不够成熟,没有给年轻干部压担子或者说压足够重的担子,没有建立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即使轮岗交流,也仅仅是在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范围之内。因此,缺乏领导经验,领导能力、综合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年轻干部走上关键岗位时需要较长时间的适应期,以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浮躁情绪导致学习不够、知识不足。不少年轻干部不能静下心来读书学习,对经济知识、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不深,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三是心理偏差导致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年轻干部认为干部选拔体制不合理,虽有年龄优势,却也是“前途光明、出路没有”,失去奋斗动力;有的认为自己人微言轻,工作中缺少激情,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有的夸大机遇和“关系”的作用,认为自己有“后台”、关系硬,认为工作不工作无所谓,只要某某领导在,把领导伺候好就可以得到升迁。

实现干部年轻化、阶梯化的良方是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新老干部建设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执行、监督,三条基本途径来完成新老干部的交替。不难想象,河北省黄骅市规定,腾出的位置恐怕有些人又可以捞一把了。一边是让老百姓延迟退休,到60岁了还想让多干活多缴费;一边是机关干部50多岁就集体提前离岗,工资连提三级,在家呆着不用上班工资奖金照发。工人延迟退休,干部提前离岗,难道这就是养老制度的优越性?现在基层官员天花板现象十分严重,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量的干部空降。干部空降可以,但应该保持一个合理的度,不能以此影响甚至冲击基层干部的晋升空间。因此,只有靠制度来引导,靠监督来防范,靠执行来规范,树立优良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文/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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