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因酒死亡,情何以堪?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一起为,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处分,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据悉,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先后4次共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人民网 12月17日)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这话一点都不假。听过因不小心摔跤而死的,因不小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而死的,但因私公款消费陪酒而死的这还是第一次。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那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违纪行为,让爱岗敬业的公职人员们又情何以堪?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始终坚持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而不是拿着人民的钱为自己办私事还将作陪的人员不当回事,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劲的要别人为他“拼命”,如此的做法怎不是将自私的本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呢?

面对中央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八项规定活动期间还能顶风做“案”,不难给我们一些警示:一是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作为公职人员,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作为自己的使命,牢固树立自己公职人员意识,把不浪费人民的资源、人力和财力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做为工作的出发点;二是要坚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将“心”比“心”,拿出为自己办事的耐心和工作能力,拿出为自己办事的诚心和努力,群众百姓又怎会不满意,又怎会怨声载道,又怎会一片叫骂;身“正”不怕影子“斜”,用心、公平、公正的为民办事,热爱自己的职业,尊重自己的职业、工作对象和下属,又怎会怕群众百姓“千里眼”、“顺风耳”般的监督,又怎会出现为了一己私利用群众的血汗钱办事还闹出人命的“丑”闻;三是要善于利用“一日三省”的工作方法。作为公职人员,要坚持每天“照镜子”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照”看自己的工作是不是为了百姓,为了群众,是不是为百姓群众谋取了正当利益,是不是“急”群众百姓之所“急”,“急”群众百姓之所“需”,“问”群众百姓之所“要”,唯有这样的不断的反省检查才能做到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让群众得实惠;也唯有如此每天的“照镜子”才不能容忍违纪行为的“污点”贴在脸上,身上,才能让自己遵循道德的底线,做一个合格的公职人员。

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的行为,再一次给我们所有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坚守道德底线,才能对得起人民公仆的职业称呼。

作者: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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