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四章”点题“人民满意公务员”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彭波)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受表彰的9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与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参加接见。(人民日报)

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怎样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广大公务员提出的四点希望,就是对全国公务员的“约法四章”,为广大公务员深刻地明晰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时代气息,全面诠释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丰富内涵,充分点题“人民满意公务员”。

“促进改革创新”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约法四章”之首,是广大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努力目标和前进方向。公务员不仅是党和国家改革的参与者,更应成为党和国家改革的推动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必然会触及利益,要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义无反顾,勇挑重担,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前列。

“始终勤政为民”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约法四章”之重,是广大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主要方法和重要捷径。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忠于职守,尽心竭力。要把让人民满意的标准高悬头上、牢记心上,把解决群众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实现人民期盼体现在行动中,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府。

“践行法治原则”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约法四章”之基,是广大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基本原则和前行轨线。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严守清正廉洁”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约法四章”之警,是广大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护己之策。身为公务员,就是选择了一条为公众服务的道路。要得到群众信赖、让人民幸福,就必须清正廉洁。不廉者,政令难行。身为公务员,更应该懂规矩、守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党纪法规,模范遵章守法,建设廉洁政府,做俭朴清廉的表率。

作者:疾风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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