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博闻:三谈领导干部正确权力观的树立

作者:马博闻

权力观,涉及到党员干部如何认识权力,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权力使用行为。权力是一柄“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必然危害社会。权力观端正,把权力用作为国家、为民族、为百姓谋利益上面,则能正确充分地发挥权力应有的作用;权力观错位,把权力作为个人或者是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堕入腐败的深渊。如今的各种大贪大腐,均与这些领导干部错位的权力观脱不了干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为此,从权力属于谁、用权为了谁、权力怎么用这三个问题出发,本文要三谈领导干部正确权力观的树立。

一谈权为民所赋。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从理论上明确权力的来源,弄清权力的归属。每个领导干部只有真正解决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才能自觉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最高要求。权力不是跑来的要来的,不是靠关系取得的,更不是上级领导给的,我国的一切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不仅是宪法上的明确规定,也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离开了人民,脱离了群众,权力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跑官要官、花钱买官便是错误的认识了权力的来源。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观点,破除“官本位”意识,破除官宦陋习,摆端“公仆”地位,牢记权为民所赋,立志在工作中为人民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

二谈权为民所用。从什么样的立场出发,为谁使用权力,这是掌权者所要面临的基本的问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居位尽其责任,任职思利民”,既然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那么理所当然的权力应该用来为全民谋利益。有些干部混淆公私、把职权当特权、用公利换私利,从而导致贪污腐败;有的干部,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想方设法的为百姓办事,甚至凌驾于百姓之上,打官腔、摆官威,出现各种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的情况,忘记了自己的本份,颠倒了主仆关系。凡此种种,都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只有坚持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领导干部坚持用权为民,必须秉承一个“公”字,自觉做到勤勉自律、克己奉公,自觉做到不为名来、不为利往;同时,领导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必须做到依法用权。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行使,这是保证权力健康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意。

三谈用权受监督。用权受监督,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法则。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不受监督和约束,迟早要出问题。严格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和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纠正那种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敢于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事业所要求的各种监督之下,尤其要敢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领导干部的素质再高、能力再强、经验再丰富,都难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不足,而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有利于修正错误,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力。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和“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领导干部行为失范。

总之,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清楚的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予之,定能取之。要不断的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强化群众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自觉以群众利益为权力运行的导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如此方能避免贪腐堕落,最大限度地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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