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首次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副会长金山出席活动并讲话

12月27日,全国律协在京首次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二十多家中央新闻单位及网站的记者参加。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出席活动并讲话。

全国律协首次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副会长金山出席活动并讲话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发表讲话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发表讲话

金山指出,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律协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建设,引导广大律师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执业环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行业均衡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贡献。

金山介绍了2014年全国律协主要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律师事业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律师服务经济体制改革,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做好与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力量。

中央电视台左立发言

中央电视台左立发言

法制网杨新顺发言

法制网杨新顺发言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央各大新闻单位及网站,为律师工作鼓与呼,为大力宣传律师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自身也收获了累累硕果,获得了广大律师的喜爱和认可。其中,人民日报政文部政法采编室和法制日报政法新闻部荣获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特别贡献奖;中央电视台记者左力和法制日报记者孙春英荣获“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策划奖;新华社记者崔清新等33人荣获“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优秀奖。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特别贡献奖人民日报政文部政法采编室张洋颁发荣誉证书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特别贡献奖人民日报政文部政法采编室张洋颁发荣誉证书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特别贡献奖法制日报政法新闻部主任孙春英颁发荣誉证书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特别贡献奖法制日报政法新闻部主任孙春英颁发荣誉证书

金山副会长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优秀奖新华社杨维汉颁发荣誉证书

金山副会长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优秀奖新华社杨维汉颁发荣誉证书

金山副会长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优秀奖人民法院报刘曼颁发荣誉证书

金山副会长为获得全国律协“2013年度律师宣传好稿件”优秀奖人民法院报刘曼颁发荣誉证书

参加活动的记者还实地参观走访了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律协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代表和受益者,天同律师事务所坚持专业化定位,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创新信息化管理模式,在业务发展和律所管理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在天同律师事务所模拟法庭、诉讼文书展厅等办公场所,记者与律师零距离,观摩和听取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律师事务所建设及律师业务创新等情况介绍。

蒋勇主任向记者介绍北京天同所情况

蒋勇主任向记者介绍北京天同所情况

媒体开放日活动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示全国律协2013年度主要工作,宣传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弘扬律师执业为民、积极从事公益事业的职业风尚,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与会记者表示,全国律协以开放的姿态,通过一场别具匠心的活动安排,组织记者走进律师事务所,实地走访观摩律师业务创新和律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是对行业自信的充分展示。

——————— 氧分子网(www.yangfenzi.com)延伸阅读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经1985年7月25日中央书记处第221次会议决定:同意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司法部指导下进行工作。1986年7月5日,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实施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业务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调研部、联络部、宣传部,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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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闫静静说道:

    我父亲65岁,64在邯郸爱眼医院做了手术,花去很大一笔手术费,都想奔着好的希望去,如今一年时间瞎了。4万多对于一个百姓来说很大数目了,他本人没有双手,只有一只眼睛,另一个已经没有眼球。我们想咨询律师。这种情况可以维护自己权利么,踏踏实实的农民,现在眼镜什么都看不见,治了还不如不治,医院说也就这样了。治疗开始说没问题,绝对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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