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绩考核“新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中组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提出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等八条干部考核的具体规定。(人民网)

政绩考核,关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评价,关系干部选拔的价值导向,是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指挥棒”和评价工作成效的“度量衡”。根据客观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并有效实施,对于选贤任能以及推动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以往,各级地方领导班子为了体现工作成绩,为个人仕途打基础,举债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认为只要做大了GDP、增长速度快,就完全合格了。现在“新规”明确考核不在是唯GDP论,但GDP增长率不能简单等同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唯有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转变观念,树立政绩考核的新导向,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

这次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工作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突出了政绩考核的科学发展导向,强调考核“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今后市场将决定GDP的增长,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为市场运行提供好的投资环境,好的制度,好的监管。政府根据资源等各方面条件,更好地做好发展规划、环境营造、政策引导等。这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职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

作者:一般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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