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源:好家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抹暖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儿女是父母的镜子。于党、于国、于家,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正好家风,在教育并管好子女上带好头。把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必能滋养好的作风、政风与民风,促进形成“气正山河壮,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态环境。(人民网,12月11日)

家风,即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从辛弃疾的“一葛一裘经岁,一鉢一瓶终日,老子旧家风”,陆游的“烟蓑雪笠家风在,送老湖边一钓矶”,再到毛泽东、刘少奇等革命前辈对子女的严格要求。从古至今,无论是文化先贤,还是政客名流,都十分重视家风。的确,家风犹如整个家庭、家族的脸面。家风正不正、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庭、家族的运转和社交。

从近年来查出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来看,因家庭而滥用职权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领导不在少数。大量事实证明,家风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影响深远。好的家风有助于引导干部廉洁奉公,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在家风形成的过程中,有一个群体,不容忽视,那就是领导干部的子女。他们与普通人家子女有所不同,父辈对他们来说,既是父亲、母亲,也是国家干部。 有的干部因工作无暇顾及子女,只好一味地在吃穿住行上放纵子女。顶着父辈的光环招摇过市,甚至是把父辈拉离官德、拉落马。

好家风的形成与延续,除了干部家属要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更需要领导干部处理好“国事”和“家事”的关系。很多干部,理不清国事、家事,利用职权谋私利、办私事,以“歪风”腐蚀子女思想,培养一个又一个“反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蛀虫。要督促子女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到“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对待国事和家事问题上,要先国事后家事,先大家后小家。家事服从国事,不能为家损国。当国事与家事、政务与家务发生矛盾时,要顾全大局,深明大义,做到先公后私,大公无私。

  (文/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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