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治理“三公消费”乱象离不开“阳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为遏制铺张浪费和三公消费乱象,中办国办8日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用餐、住宿、出行等多方面提出了简化公务接待的细化要求。规定要求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实行县以上接待信息公开并强化对接待问题的问责。(《搜狐新闻》,12月8日)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后,反腐倡廉一直是各级党委、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与重视的问题,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尤其在治理“三公消费”问题上,政府官员必须管得住,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实行接待信息公开并强化对接待问题的问责,从而打造一个廉洁政府,为群众树立榜样、带领群众奋发图强奔小康。

要想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三公消费”,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制度的惩戒效能,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和惩治腐败。正所谓思想坚定、制度严密,还必须执行有力,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如果仅仅停留在嘴上讲讲、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再好的口号和制度也会归于零。预防腐败最大的障碍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而恰恰是有法不依、有章难循,必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实行严格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大宣传,让群众参与监督评议,让公权者如履薄冰,谨慎用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

总而言之,必须从源头上狠抓“三公消费”乱象,禁止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收受礼品,同时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的修养素质,使政府真正地成为人民的政府,不仅经得起“阳光”的照晒而且经得起群众的监督。让党员干部真正为民着想、为民办事,齐心打造一个廉洁的政府,塑造一个清廉的政府形象。

  (文/瑞雪)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