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打虎拍蝇”,是为大快人心还是正风肃纪?

记者2日从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其中,10月全月,各省区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86起,3034名领导干部被处理,其中898人被处以党政纪处分。(新华网2013年12月3日电)

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正风肃纪的法规条例。从中纪委公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数据不难看出,这些政策的出台大面积打击了贪污腐败、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从薄熙来案件、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到自贡市发改委副主任宋皋案,一件件贪污腐败的案例“曝光”,一个个腐朽的官员被“下台”,不仅给“老虎”、“苍蝇”以重创,还形成威慑力,给部份有花花肠子的官员一记响亮的耳光。无不大快人心,使人拍手叫好。然而,大面积“打虎拍蝇”,是为大快人心还是正风肃纪?

各项正风肃纪的活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但是“治标不治本”,部分官员盼着此次“打虎拍蝇”活动结束后又将原形毕露,那正风肃纪的活动也就功亏一篑。因此应从源头上思考问题,在打击贪污腐败、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同时,摸索正风肃纪的长久机制。

首先应严格干部选拔、提拔机制,对干部选拔和提拔要从德、能、勤、纪等多方面考量,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干部;其次应适当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的薪资,当前机关干部的薪资处于低收入水平,使得一些干部为钱利用职务之便走上犯罪“悬崖”;再次应建立廉政机制,比如建立机关干部廉政档案,对有“污点”的官员限制发展,取消奖金等,对违纪机关干部予以重罚,将党政机关干部的“不正之心”扼杀在摇篮。

 作者:文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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