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应”女子撞人后亮法院住址”:查无此人

最高法回应
最高法微博截图

最高人民法院

【回应@大头妹小鸣鸣】针对微博用户“@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予以调查。经对“@大头妹小鸣鸣”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我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新闻回顾:北京一女子停车场撞人 亮法院住址拒绝道歉

光明网讯4月10日,网友大头小鸣鸣微博上称“一张地址是“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造就了一个在停车场可以随便倒车撞人,踢车咆哮,狂妄的在警察面前说自己身份特殊的女子!这个女人蛮横无理,带着外籍丈夫随意踢打我的车,并且威胁我她是法院的人!法院姐,你为何这么狂?”

据微博中描述,这位网友带孩子去打疫苗,在停车场进门时,网友的父亲为她占停车空位,这时一辆奔驰不顾保安劝阻和父亲的提醒坚持倒车进这个车位并撞向父亲。网友情急之下鸣笛示意其停车,这时车上下来一名长发女子直接冲到网友车前拉开车门对其进行撕扯打骂,并猛踹其车,车内孩子已吓呆。网友被迫报警,当警察到来后先是称自己的外国老公不懂中文,其后亮出地址”东交民巷27号”表明自己身份特殊,并称“你们看了我的身份证后就不会在找我麻烦了,我的地址可是东交民巷27号,你们自己想好了,语言中有胁迫之意。在警察公正的执法后被迫道歉,但仍以一句I’m sorry.而非中文道歉。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该女子反复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诉我啊”

据网友调查后称,东交民巷该地址属于最高法院。

本文来源:最高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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