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娱乐至死”的文化观消解的是什么

江苏南通市民参加“翰墨飘香”活动,向传统文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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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拿历史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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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台春节晚会上,一个相声令人难忘,名字叫《满腹经纶》:

“有个愚公,搬山的精神感动了玉皇大帝,玉皇大帝派人来将山搬走了。山虽然搬走了,可山下压着的两个妖精,一个蛇精和一个蝎子精,却被放出来了,多亏老头儿有七彩葫芦籽,种下去,结出七个葫芦,蹦出七个小孩儿,七个小孩儿,有会吐水的、有会喷火的,他们降服了两个妖精,隐居在森林之内。外国有个公主,不知道得罪了谁,躲在他们居住的小屋之内,后来这个公主的后妈来了,变成一个卖苹果的老太太,这公主咬了一口,公主死了,剩下了半拉苹果,被乔布斯拿走了。”

这是相声演员口中的“愚公移山”故事。作者以戏谑、调侃的姿态将多个历史传说、典故杂糅到一起,制造出别样的喜剧效果,让人在哈哈一笑之余,陷入沉思:作品何尝不是在映射当下的文化生态?环顾当下,我们身边恶搞传统文化,消费传统文化,以致敬传统文化之名、行解构传统文化之实的现象已太多。

是在狂欢,还是在表达?是重建,还是颠覆?当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粗鄙的笑话、离奇的故事、疯狂的娱乐,当传统文化被喧嚣的娱乐所湮没,我们不禁要问:“娱乐至死”的文化观中,消解的是什么?

当恶搞与戏说成为习惯,历史真相将灰飞烟灭

“如果投拍一部唐朝黑帮片,男主角当选李白。人家不仅是才华过剩到疑似外星人的诗仙,还是资深酒鬼、懂法术的注册道士、排名全国第二的剑客、热爱打群架的古惑仔……原来,李白就是一个会写诗的韦小宝啊。”
以上桥段出自一本畅销书,该书封二上印有这样一段话:“以恶搞历史、解构名人、颠覆常识为己任。想和庄子聊聊艳照门、听墨子讲讲小孔成像、跟李白一起研究黑社会、拜李清照为师苦学赌术。”在这本书里,墨子被演绎为科学怪人,开创了一个高科技黑帮;阮籍是京城首席神经病,写玄学散文以至于快要羽化成仙了;辛弃疾压根就不想混入文学圈,人家的人生像一部重口味血腥武打片……

这样的文字让许多将中国历史当做宝贝的学者大呼痛心,可说来也怪,市面上与该书类似的出版物满眼皆是,各种对历史的演绎、戏说、颠覆屡屡得到受众的青睐,甚至登上畅销名录,甚至还有人惊呼:“这样的历史看得真带劲!”

面对历史读物呈现出来的娱乐化倾向,有学者疾呼:今天,我们到底该如何学习历史、尊重历史?

诚然,一味地读严谨的历史典籍,可能会因为文字的晦涩而让我们丧失继续探究的兴趣,但如果被以快餐作为注脚的历史书籍遮蔽了双眼,丧失的将不仅仅是对于历史的理性观照,更有对于正确价值观的消解。还有学者忧虑,当历史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真相是否会灰飞烟灭,在各自笔下改变了模样?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当一切传统文化都被消费、一切信仰都被娱乐的那一刻,看似喧闹繁华的文艺景象折射出的其实是普遍的烦躁与空虚心态,最终消解的,将不仅是传统文化的严肃,更有人们对于丰富心灵的追求。
商业创意以颠覆传统为代价,注定走不远

就在几天前,延安街头的一家烤肉摊,装扮成“悟空”和“八戒”模样的摊主架起炭火,叫卖“新鲜唐僧肉,10元6串”。一个5岁的孩子见此情形,当场吓哭。他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忠诚的孙悟空会杀害自己的师父唐僧,难道,孙悟空真的是一个坏人?”孩子的妈妈很无奈,不知该如何跟儿子解释所见到的一切。

对此,不少网友忍不住“吐槽”,认为此事虽不违法,但颠覆了经典文化所传承的价值取向,所传递的信息也是负能量。

是的,尽管有个别网友主张“创意无罪”,但绝大多数网友还是达成了共识:商业创意不能以颠覆传统为代价,这是商家需要坚守的节操,也是经营的底线。以颠覆传统文化来吸引眼球的营销策略,或许能赢得一时关注,却注定走不远。而且一旦这种作为商业噱头的亚文化现象泛滥,将会把传统的经典文化变为娱乐至死的舞台。

说到将传统文化作为商业营销的手段,就不能不提一提曾经一度热度颇高的电视“国学热”和“学者明星”,尤其是一些以传统文化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者明星化。

“历史热”与“国学热”令无数观众沉醉其中的同时,也令电视台和出版商们赚得盆满钵满。不过,传统文化讲坛类节目在赢得了高收视率的同时,也迎来了不少的争论。焦点便是,电视“国学热”和“学者明星化”的背后,到底是传统文化的复兴,还是一种文化媚俗?

当一些电视讲坛类节目的主创人员坦承“在电视上讲传统文化就像说单口相声,三五分钟就要抖个包袱,学术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有娱乐精神”之时,更激发了更多学者的忧虑与“讨伐”:电视真的可以令人“娱乐至死”。随着电视业的飞速发展,电视明星成为受众共同的精神“图腾”。然而,观众获得的电视娱乐化的满足,并不是传统文化的真谛,而只是对于电视文化的强烈心理依赖,以及随之催生出的非理智的偶像崇拜。

还有学者担心,比“学者明星化”更可怕的是“知识市侩化”,即学者屈从于商业模式,主动迎合并创造一些非理性的大众文化需求,在文化失范的状态下,面对大众对文化的需求日趋功利和浮躁,投其所好,将媚俗化无限放大。

其实,传统文化经由电视媒介广泛传播,这本该是幸事一桩,对于学者来说,无论是安坐书斋,还是走向大众,只要是真正为大众提供好学问和真学问,提供给观众更为理性、科学的历史知识谱系,主动拒绝学术媚俗,就值得提倡。而对于公众来说,坚持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和敬畏,不以“娱乐”作为选择文化产品的唯一标准,才是善待传统文化的正确立场。

以刺激性为原则消费艺术,必将带来精神虚无

“本来生活就很辛苦了,还要坚持什么艺术性、纯洁性,累不累呀?电视、广告、影视作品,本就该让人放松身心,愉悦心情,所以‘戏说无罪’、‘解构合理’!”这是不少年轻人时下时髦的观点。对于一些艺术形态对传统文化的解构,他们看得很开。

乍一听起来,观点似乎有些道理,但是仔细一推敲,其实并不能成立。

因为,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如果对于艺术的消费以“鉴赏性”为原则,那么,可以促进人内心的丰盈,精神的成长,反之,以“刺激性”为原则进行艺术消费,必将带来进一步的精神虚无和身心疲惫。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林少华则从国外的经验进一步支持这一观点,“西方人都是通过阅读原始文本而非改编来实现文化传承的。”林少华指出,法国有专门机构管理名著的改编,谁都休想恶搞《悲惨世界》这样的经典之作。美国大学把荷马的《奥德赛》、柏拉图的《理想国》、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列为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目。

西方人能对自家古典和传统保持足够的虔诚和敬畏,为何我们偏偏热衷于不伦不类的戏说和恶搞?赫胥黎早在百余年前就曾预言,如果文化沦为“恶搞”,那么,文化迟早消亡。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更是提醒,如果继续娱乐,难道我们要“将自己娱乐至死”?

敬畏传统文化,如果你不能很好地解读它、传承它,起码不要肆意地破坏它、解构它。正如小说家弗朗茨·卡夫卡告诫我们的:“你无须离开房间,只需坐在桌前聆听。你无须聆听,只需等待。甚至无须等待,只需独自沉静。这个世界会以完全真实的面貌在你面前自由地展现。它不邀而至,以极致的欢乐在你的脚边涌动。”

本报记者 赵婀娜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20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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