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唐朝为何多女侠

唐朝男人显然也很欣赏女人身上这些豪放彪悍的东西。

行侠本是男人的专属,战国秦汉之时,“侠客的世界”多为男性,《史记》专设《游侠列传》、《刺客列传》,里面讲的都是男侠,曹沫劫桓公以事庄公,专诸为公子光刺王僚,豫让酬智伯刺襄子,聂政杀严仲子仇人挟累,荆轲刺秦王以谢燕太子丹,无一不是男人所为。男人带利剑,执匕首,挎宝刀,“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纵横江湖,豪放不羁,使酒任性,为知己者死,并无女子一席之地。

何以如此?原因大约有三,第一,受礼教约束,女人只能在家里相夫教子,在外面抛头露面,落拓不羁,实乃“妇道”所禁。第二,武侠属江湖中的“隐门”,侠士们不愿显山露水,人前招摇,常人难得见“真人”,且江湖恩怨是江湖上的事儿,多有隐密,主流社会一般无从知晓。第三,“侠以武犯禁”,武侠被是皇权政治打压的对象,若非乱世,生存空间很小,司马迁之后,基本上也不让其见诸于正史之记载,纵是偶有女侠,也只能跑到经过加工的文学作品之中。

据史籍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女侠是越处女,东汉范晔《吴越春秋》之《越女试剑》记载:“越王问范蠡手战之术。范蠡答曰:‘臣闻越有处女,国人称之。愿王请问手战之道也。’于是王乃请女。女将北见王,道逢老人,自称袁公。问女曰:‘闻子善为剑,得一观乎?’处女曰:‘妾不敢有所隐也。惟公所试。’公即挽林杪之竹,似桔槁,末折堕地,女接取其末,袁公操其本,而刺处女,处女应节入之三,女因举杖击之。袁公飞上树,化为白猿。”

见到越王,越处女与越王讨论剑术,声称自己生于深山老林,剑法无师自通,越王听后,令其当场示范,果然名不虚传,于是命她教习并率领军队攻打敌国。在灭吴上,越处女立下汗马功劳。

东晋干宝《搜神记》中的《李寄斩蛇》,描写女剑侠李寄为民除害的事。说是东越闽中闹蛇妖,每年都有童女被蛇妖吞食,少女李寄挺身而出,“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用密(麦少)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瓷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这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智勇真可谓“巾帼不让须眉”。

然而在唐朝以前,描写女侠的作品很少,直到唐朝,写女侠的传奇小说才突然多起来,如李公佐的《谢小娥传》,裴铏的《昆仑奴》、《聂隐娘》、袁郊的《红线传》、薛用弱《贾人妻》,薛调的《无双传》、杜光庭的《虬髯客传》等等,可谓繁盛一时,对后世影响巨大。

为什么到唐朝会突然涌现出一大批描写女侠的传奇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唐人尚武”。武夫强先生说:“(唐朝)少数游牧民族新鲜血液的注入,为华夏农耕文明带来了强劲的刚健之风,而唐朝前期府兵制的盛行,武举制的开创,则进一步孕育了唐帝国全民尚武的国风,玄宗时期募兵制的实行,边地幕府潘镇的大量设置,以及唐王朝积极的拓边政策和对外战争无不助长了尚武风气的流行。……纵然至唐中后期,文人士子们更热衷于科举仕进,但藩镇割据与军阀混战的局面,仍使得社会上弥漫着浓厚的尚武风气,终唐一代,尚武任侠之风盛行。”(武夫强《浅议唐朝尚武之风向宋朝崇文之风转变的缘由》,载《聊城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李氏贵族集团久居关陇,近于羌胡,有崇尚武艺的渊源,统一天下后,带来了尚武之风。为了抵御外患,唐朝也提倡尚武,并将军功与加官晋爵挂钩起来,“征战有功勋者,并从本色勋授”。像薛仁贵这样的无名小卒,勇建奇功被受游击将军,“与公卿齐班”,多获永业田,是非常有力的示范,以至于唐初四杰之一的杨炯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国家募兵出战时,更是“募十得百,募百得千,其不得从军者,皆愤叹都邑”。唐代诗人写了大量士子仗剑从戎,立功塞外的豪迈诗篇,即可为证。

宋代风俗与唐代大不同,一则宋太祖认为,武将握兵权而强,君主失军权而弱,为保赵氏江山稳固长久,必须铲除藩镇割据势力,坚持崇文抑武的国策。二则宋代程朱理学主张“内无妄思,外无妄动”,憎恶尚武之风,把习武与赌博等同,视之为无益之事,禁止学生参加,尚武之风顿时偃息。明清之际的教育家颜元对此曾深恶痛绝地说:“朱子重文轻武,……其遗风至今日,衣冠文士羞与武夫齿,秀才挟弓矢出,乡人皆惊,甚至子弟骑射武装,父兄便以不才目之,长此不返,四海溃弱,何有已时乎?”

偃武修文的后果之一,是宋代的武侠小说非常沉寂,虽有洪迈和罗大经等几位作家的作品,如《侠妇女》、《解洵娶妇》、《秀州刺客》等,但作品水准不高,艺术成就不大,较之唐代,大为倒退,宋人似乎只能做点武侠小说的整理工作,如李昉等编撰的《太平广记》,收录了大量唐五代武侠小说。

唐代传奇的勃兴也与当时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有关,学者范烟桥说:“在此时代,婚姻不良,为人生痛苦之思想,渐起呻吟;而藩镇跋扈,平民渴盼一种侠客之救济;故写恋爱、豪侠之小说,产生甚富。”(范烟桥,《中国小说史》华夏出版社1967年1月版)此言不虚,当时各地藩镇坐大,拥有政治、军事、经济等特权,不受中央管辖。像魏博田承嗣、幽州朱滔、淄青李师道、成德李宝臣、卢龙李怀仙、昭义薛嵩等,“不禀朝旨,自补官吏,不输王赋”(《旧唐书·李宝臣传》),俨然独立王国。藩镇横行跋扈,互相攻伐,天下纷乱,生灵涂炭,人们渴望和平安宁的生活,遂寄希望于锄强扶弱、伸张正义的侠客。加之六朝志怪小说和神仙方术的影响,赋予了侠客以超现实的神秘主义色彩。

例如《红线传》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主角“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婢女,具有超人的力量,节度使田承嗣想吞并潞州,薛嵩十分忧惧又无计可施,眼看一场兵刀相见难以避免,老百姓又要受战乱之祸,这时红线挺身而出,自告奋勇,以神术潜入戒备森严的田府,巧妙地从田承嗣枕旁取回其供神金盒,薛嵩随即遣人送回,使得田承嗣惊恐万状,被迫放弃了吞并潞州的图谋。红线则在“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使乱臣知惧,烈士安谋”之后,功成身退。

此外,唐朝藩镇这间明争暗斗,互派刺客,刺杀政敌,唐代“天宝已前,多刺客报恩”(宋·王谠《唐语林》)。《资治通鉴》记载说:“(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出则步骑百余人为左右翼,金吾静街,前驱在数百步外,公卿走避。居则重关复壁,以石甃地,墙中置板,如防大敌。一夕屡徙床,虽家人莫知其处。”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主张讨伐淮、蔡等地,与方镇李师道、王承宗、吴元济“咎怨颇结”,大臣裴度因赞同武的主张,也同遭忌恨。于是李师道等人派刺客杀武元衡于静安里,又刺伤裴度于通化里。又据《旧唐书·薛嵩传》记载,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想诱使昭义节度使薛嵩之子薛雄为乱,雄不愿从,“承嗣遣刺客盗杀之”。暗杀行刺之风弥行,加之刺客神出鬼没,身手非凡,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便是以豪侠主体的传奇文学大量涌现。

裴铏所撰《聂隐娘》中的聂隐娘就是一纯粹的刺客,她为魏博大将聂锋之女,十岁时被一女尼用法术“偷去”,教以剑术,一年学成飞檐走壁,两年能刺杀猿猱虎豹,三年可击杀鹰隼,第四年取人首级而无人可知,第五年行刺一大官后,术成还家。身怀绝技的聂隐娘自择一个仅会磨镜、余无他能的男子为丈夫。聂父死后,聂做了魏博节度使的幕僚,魏博节度使与陈许节度使刘昌裔不和,欲令聂隐娘暗杀之,聂却投靠了神明仁义的刘昌裔。魏博节度使派精精儿来杀刘昌裔,被隐娘杀死,魏博节度使派空空儿来刺杀刘昌裔,隐娘又设计保护了刘昌裔。聂隐娘武功之出神入化,侠义之惊世骇俗,不由让人想起男侠之专诸、豫让、荆轲。

在“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侠客行》)的时世,男侠涌现不难理解,为什么女侠大量涌现呢?这不能不说与唐代社会的独特性有关。正如前文所说,李唐王朝是一个胡、汉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李唐皇族本身有北方少数民族血统,他们长期与北方少数民族混居生活,“胡化”很深。唐统一天下后,将游牧文化融汇入农耕文化,将胡文化融汇于汉文化,将一股边塞豪强侠爽之气融汇于中原温贞娴雅之中,使得唐文化里有一种“胡风”,一种豪爽刚健、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大气派,迥异于中原文化的温良恭俭让。

因之,唐朝女人也颇富“胡风”,甚为“妒悍”,泼辣大胆。《西汉杂俎》中记载:“大历以前,士大夫妻多妒悍”,“男主内,女主外”的现象很普遍,就连皇室都惧内成风。这大约是唐朝传承了北朝家庭“专以妇持门户”的风俗。不过,从唐人笔记小说,人们津津乐道于“妇强夫弱,内刚外柔”、“怕妇也是大好”来看,唐朝男人显然也很欣赏女人身上这些豪放彪悍的东西。

唐朝女人的豪放彪悍表现在诸多方面,她们穿袒胸装,甚至穿男装,骑马射箭、马球蹴鞠、跳胡舞、逛酒肆样样来得,这有花蕊夫人《宫词》为证:“自教宫人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这些运动又都与尚武风气相关,比如蹴鞠唐朝是练兵的项目,到宋朝才成为单纯的娱乐。单就审美而言,唐朝不像礼教甚严的朝代,视女人弱不禁风、翩若杨柳为美,唐代女子以健硕丰腴为美,这也是女人豪放强悍的表现。

尤为突出的是,唐朝女人走出家庭,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以天下为己任,在国家有危难时敢于挺身而出。例如,李渊在太原起兵反隋时,其女平阳公主在户县散家财招募军队响应,得七万人,时称娘子军,助父打天下,真可谓巾帼不让须眉。太平公主曾组织和参与了三次宫廷政变。女官上官婉儿“自圣历发后,有司表秦,多令表决,中宗即位,又令专掌制命,深被信任”。而武则天本人,更是在高宗死后,独揽大权,自做皇帝,掌握朝政四十年之久,成为唐代女性强势干政的最高代表。

另外,唐朝的女人可单独为户主,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唐令拾遗·户令第九》记载:“诸应分田宅及财产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根据此规定,唐代在女子在父母亡后从家庭中继承遗产的份额,应为家庭中未婚男子聘财的一半。如父母死亡,家中无其他男性继承人,则遗产尽归女子所有,较独立的经济地位使唐朝女性更加自由旷达。

最能看出一个时代女人个性的当属对爱情婚姻和性的观念,唐朝女人还不懂得什么叫裹小脚、立牌坊,她们主张恋爱婚姻自由。《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唐人对离婚、再嫁态度较为开通,双方离婚了,男人还会给女人写祝福之语:“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在性的问题上,唐朝女人也很开放,“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讥也”,从民间到宫廷,贞操观念完全不像宋代以后要求那么严酷。譬如大历年间民女晁采,与邻家男生文茂诗书传情,“乘间欢合”。晁母得知之后,居然说:“才子佳人,自应有此。”干脆把晁采嫁给了文茂。据王寿南先生统计,唐代公主总计210人,其中公主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除去早亡与入道的公主,再嫁公主占总数的23%,远远高于下层社会。(赵寿南《唐代公主之婚姻》,台北中研院,三民主义研究院从刊)。而《古今图书集成》所列烈女节妇中,宋代有267人,明代达到36000人,而唐代只有51人。这些都足以证明唐代性自由的尺度之大,所以,宋代的朱熹曾攻击唐朝“闺门不肃”,“礼教不兴”,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实是偏颇之见,这恰恰证明唐代女性解放得好,后世受到礼教的束缚,心灵已被枷锁一般禁锢的人才会说唐朝是“脏唐”。

女人追求自由幸福的爱情生活,这在唐传奇中也有表现,杜光庭《虬髯客传》中的“风尘侠客”红拂,原是隋司空杨素府中的歌妓,天生丽质,敢爱敢恨,慧眼识人,看不起位高权重的杨素,却对布衣李靖青眼有加,认为李靖将是大有作为的豪杰,夜奔李靖,吐露芳心,跟随李靖建功立业,李靖后来成了唐朝开国功臣,两人真是花好月圆。

在礼教严明的时代,女人必须“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仪礼·丧服子夏传》),谨守“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官九嫔》)其中,妇德谓贞顺(品德)妇言谓辞令(辞令),妇容谓婉娩(仪态)妇功谓丝炱(手艺),也就是说这样的女子不但品德高尚,仪态端庄,而且心灵手巧,符合社会对于女人的种种规范。我们不能说唐代女性已经高度解放,完全超脱礼教的约束,她们仍然受夫权的制约,仍然遵从“从嫁从夫”、“夫尊妻卑”的原则,夫妻关系仍以儒家封建伦理道德为原则,家庭仍然是女性最后的归属。但综上所述,唐朝女人活得很女权,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男权的束缚,在人格上获得了非自觉的平等和自由,大有“女汉子”的味道,像男人一样从家庭走向社会,担当起男人担当的社会角色。这与严格要求妇女“遵守礼法,恪守妇道”,不许稍有逾矩,要把女人培养成贤淑温婉,明礼识书的淑女的朝代还是有大不同之处。

唐朝主流社会的女性尚且如此自由旷达,流落江湖中的女性更是有过之而不及。譬如,《贾人妻》写一女子贾人妻和王立相好,共同生活两年多,相敬如宾,生有一子,女人平时做生意,管家务,是个勤劳温柔的贤妻良母,这一切都是“伺便复仇”,后来女子大仇得报,却不愿意安心过平常日子,而是远走高飞,更让人难于接受的是,临走时杀死亲生之子“以绝其念”,实非常人所能想象。包括前面讲到的聂隐娘,未经父母之命,媒灼之言,也不看门当户对,“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日:‘此人可与我为夫’。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完全是一派我的事情我做主的范儿。最后,隐娘居然辞别丈夫,云游四海,遍访得道高人,不知所终,这都是受制于三纲五常的女子绝难做得出来的。

明清也有大量写女侠的武侠小说,但是那种自由自在、我行我素的侠气已经荡然无存,蒋敏先生说:到明清,侠士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侠士不仅重“侠名”,也重“功名”,而且“为王前驱”、“封妻荫子”才是功德圆满。唐传奇中历经江湖惊险后仙隐山林的聂隐娘式的生活,已不再是后世侠女们的理想归宿,她们期许着回归家庭,觅得良婿,成为男性侠士的“封妻”。《三侠五义》里的丁月华成了“四品带刀护卫”夫人,朱绛贞终嫁给倪太守,沙凤仙许配小侠艾虎,等擒获贼王“必封诰命”。由于侠士观念转变,侠女们逐渐回归家庭,再不可能在这个充满了自由不羁的武侠世界中带给人们理想满足的愉悦,因而侠女形象的弱化与侠士观念转变有着密切的联系。(蒋敏《论<三侠五义>中的女侠形象的弱化》,载《南方论刊》2008年第6期)

这就好比《西厢记》之于《莺莺传》,后世广为流传的《西厢记》出自唐代《莺莺传》,《莺莺传》里的张生和莺莺私通,但并没有结成连理,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两人还有诗赋往来。可是到了元代《西厢记》,硬是弄成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也反映出唐朝的开放自由和后世礼教束缚之严。说到底,是礼教在重新塑造女性的思想言行,只要礼教禁严,就不复有唐朝女人的豪放彪悍、无所顾忌,而没有了那种豪放彪悍、无所顾忌,就不会有唐代传奇女侠们的风姿绰约。

文/廖保平,知名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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