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挥:视频版权游戏

版权这个事,说到底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商业问题,直白地说,竞争策略。大家都是光棍无产者的时候,可以做些擦边球的动作,也没人会把它当回事。但慢慢发展成有产了,自然得讲有产者的规矩了。

十四年前——那是遥远的上一个世纪的1999年,国内有23家已开通网站的新闻媒体在4月16日聚在北京,互相打气,并对商业网站肆意盗用它们的新闻内容做法表达了强烈不满。会上通过了《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搞了一个公约组织,约定不属于这个公约的其它网站,如需引用公约单位的信息,需经授权且付费。使用时,应注明出处,建立链接。相对应的,有八家商业网站(也就是非传统媒体开办)在4月8日召开“中国ICP联合发展高层会议”,说是要对抗国外ICP冲击。比较让传统媒体网站光火的是:居然这8家里无一是新闻媒体的网站。彼时,《光明日报》有署名文章说:这些ICP未必知道,他们即将面临的激烈竞争,首先并非来自国外,而是国内的传统新闻媒体。

上述互联网史海钩沉引自彭兰教授的《中国网络媒体的第一个十年》。

那篇署名文章显然估错了形势,在网络媒体这个领域中,建站其实更晚的商业门户很轻松地战胜了所有的传统媒体的网站,一路高歌,成为新经济宠儿。老实讲,哪一家不是这样随意复制他人文章起来的?不过后来登堂入室,个个都是上市公司了,这些行径,自然做的少了,再发展到后来,基本上在正儿八经的频道栏目里,是看不见“盗版文章”了。不过,当年那个公约所要求的“建立链接”这个事儿,基本没照做过。

以文字作为主要内容形式的一番争斗,告了一个段落。视频为内容形式的,又起波澜。早期视频网站们仗着所谓“避风港原则”,假托UGC之名,到处都是有侵权嫌疑的内容。视频网站们慢慢融到钱后,开始购买版权作品。两个目的:1、盗版总是不好的,会被人告;2、有了版权在手,可以告别人,最终通过版权争夺战建立行业壁垒,形成竞争优势,小玩家统统可以出局。

让我们再把时钟向前拨上个四五年,2009年9月,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京启动,当时这个联盟的组织成员主要是搜狐、激动和优朋普乐发起,联合百多家权利方,主要控诉对象是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搜狐甚至启动了向优酷索赔5000万到1亿元人民币的官司。过了一个月,该联盟又再次在深圳发动了一次运动,这次控诉的对象主要针对迅雷。

沉寂了数年后,这个联盟又动作了,这次的对象是百度和快播。颇为有趣的是,优酷的掌门人(也是土豆的控制人)古永锵坐在了搜狐张朝阳边上,一起来声讨那些万恶的盗版方。大有一些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意思。

互联网这个多媒体,内容形式无非就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后两者的经营者远远比前两者来得更为重视自己的权利(文字图片中算是重视自己权益的大概只有小说网站,而视频的重视程度又超过音频)。无它,利益相对更大罢了。拍一部5分钟的短剧的成本,远远超过写一篇2千字的文章。更重要的是,由于利益大,视频的买卖金额都是极大的数字——曾经中国电视连续剧被炒卖到过百万一集。如果一家公司足够有钱投入足够多的版权买入,那么,它就可以以版权为武器,驱逐资本不够雄厚的竞争者。视频网站的版权储备,是实打实的资产。而那些天天发发新闻、评论的网站们,从来不会说我储备了多少条新闻、多少篇评论的——压根没把它当资产看。

所以,版权这个事,说到底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商业问题,直白地说,竞争策略。大家都是光棍无产者的时候,可以做些擦边球的动作,也没人会把它当回事。但慢慢发展成有产了,自然得讲有产者的规矩了。人还是那个人,公司还是那个公司,从盗版者到极力主张版权,不是TA道德水平突飞猛进了,而是钱包突飞猛进了。而钱包其实挺鼓的百度,那就活该被打了。你是有产者啊,怎么玩起穷兄弟的勾当了?

在遵守版权这个游戏中,还要看双方实力大小。前面说了,视频投入巨大,故而内容所有者都不是什么小角色,有实力和你叫叫板。而那些个报刊纸媒们,自个儿都活得极其艰难,也只好贱卖自己的文字内容。上海一家报纸的人和我说起某门户网站与他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却是名正言顺地免费供给内容时,那一脸的愤懑与无可奈何,我有深刻印象。

全球对版权立法最严苛的大概就是美国人了,他们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连美国自己的法律学者都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了,比如莱斯格就专门写书痛批过。不过,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美国初建国时,哪里有什么书籍可以看,大部分都是从欧洲盗版过去的。

版权游戏,充分说明,如果一个市场都是光脚的时候,自然野蛮竞争。但凡有几个人穿上鞋时,就会以“鞋子”的名义,要求光脚者出局,要不,你和我一起穿鞋吧,那就看谁有钱买更多的鞋了。真把百度这个土豪惹急了,投了更多的钱砸进去,回头就得看到爱奇艺老大来声讨别人了。

作者简介:魏武挥,曾经供职于多家网络公司,混迹互联网多年,目前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对一切数字化的互动媒体都抱有浓厚的 观察、研究和批判的兴趣。现为网易科技专栏之“数字与人”专栏独家供稿,与读者探讨数字化的媒介和人这种物种以及这个物种所构成的社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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