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定义汽车?百度无人车“大脑”核心解密

百度高级副总裁、无人驾驶事业部负责人王劲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软件定义汽车(The Software Defined Vehicle,SDV),也就是说,决定未来汽车的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软件技术,而不再是传统的技术与性能指标,以后的车主要是由软件来定义的,它的先进性、核心竞争力都来自于软件。

软件定义汽车?百度无人车“大脑”核心解密

援引摩根斯坦利公司的预测,王劲说,未来汽车60%的价值由软件贡献。软件定义汽车,用人工智能行业的术语来说,其实强调的是汽车的“大脑”,其背后就是百度引以为傲的人工智能技术,其中最核心的是感知和规划决策与控制两个部分。

软件定义汽车

在签约仪式上,百度高级副总裁、无人驾驶事业部负责人王劲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软件定义汽车(The Software Defined Vehicle,SDV),也就是说,决定未来汽车的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软件技术,而不再是传统的技术与性能指标,以后的车主要是由软件来定义的,它的先进性、核心竞争力都来自于软件。

他说:“未来的汽车主要的性能是由软件来定义的,有点像手机,人们首先问的是这是功能机还是智能机,它是苹果机、安卓机、微软还是黑莓,差距很大。“

援引摩根斯坦利公司的预测,王劲说,未来汽车60%的价值由软件贡献。软件定义汽车,用人工智能行业的术语来说,其实强调的是汽车的“大脑”,其背后就是百度引以为傲的人工智能技术,其中最核心的是两个部分:

1、感知

自动驾驶汽车环境感知传感器包括激光雷达、单目或双目摄像机、毫米波雷达。据王劲介绍,百度无人车使用的是三者结合的技术。在3月31日百度无人车媒体开放日上,百度深度学习实验室高级总监林元庆也做过具体介绍,他说,一种传感器也许可以解决97%到98%的问题,但是剩下的2%到3%还是需要其他来补充。因为无人车的行驶过程中,1%的问题也会酿成大祸。

百度目前的感知精度是90%稍高一点。

不过传感器的价格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目前来看,激光雷达传感器的市场价格已经由70万下降到50万。“百度的计划是在未来将成本降到2万以下”,王劲在5月16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2、规划决策与控制

决策规划与控制是车辆实现自主无人驾驶的关键技术之一,其任务是在实时感知行驶过程中周边环境的基础上结合高精度地图,给定车辆设定的出发地与目的地后,按照性能指标选择最优的行驶路线,跟踪并预测周边车辆、行人、骑行者或其他障碍物的行为和意图,结合当前的交通环境做出适合路况的行车决策,实时规划车辆行驶的最佳轨迹,控制车辆行进的速度和转向,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提升车辆乘坐的舒适度。

新智元记者在专访时问到,百度会不会把无人驾驶汽车的软件平台独立出来,建设一个类似于手机市场上的独立操作系统。

王劲回答说:“系统包括了软件和硬件,我们会不会把软件独立出来,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我们现在还在探索阶段,我们现在软件很多是跟硬件,包括传感器,我们车上布了很多传感器,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都有。激光雷达布了好几个,最高端的只有一个,其他的是比较低端的。这一整套要配合着来做。有可能我们发布一个软件,但是同时硬件必须给到什么规范,这个还没有拿出来,但是今天我们在不断的迭代过程中间。”

百度为什么会联手芜湖

百度和芜湖市政府无人车事业签约现场

百度和芜湖市政府无人车事业签约现场

目前,百度与芜湖的合作仍是在有限的区域范围内,在比较简单的道路状况下运行。这只是第一阶段的“规定动作”,离三年商用的目标其实还有很长的距离。与芜湖的合作是百度“在中国十大城市试跑无人车”的第一站,后续会有更多城市加入进来。王劲在接受新智元记者专访时也明确表示,芜湖市内著名的汽车生产商奇瑞也不会是百度唯一的合作伙伴。

百度与芜湖的合作,出于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原因:

1、区域优势

芜湖市市长潘朝晖在签约现场介绍,安徽是汽车大省,而芜湖更是安徽汽车工业的明珠。现在有700多家大大小小小的汽车企业,在汽车硬件基础设施上有良好的条件。另外,芜湖地处中国中部,地理和气候条件有较强的代表性。

2、政府政策

百度此次联手芜湖政府,除了希望政府提供较为适宜的测试区域和环境(包括道路和行人)等以外,另一个重要意图可能在于希望能在立法和政策方面进行探索。毕竟,从目前来看,全世界无人车的发展中,来自政府和法律层面的压力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今年的两会上,百度CEO李彦宏的提案就是关于这方面,他提议,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文/胡祥杰(新智元 微信:AI_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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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智元报道 作者:胡祥杰 张乾

    【新智元导读】景驰科技对百度起诉其创始人王劲和公司作出了回应,称“我们无惧竞争对手的体量,这样的挑战不会延阻我们发展的脚步。景驰总部即将搬回中国,两周内我们就将在中国展示我们的技术实力。”今天早些时候,业界传出百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其前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王劲及王劲所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根据新媒体平台“知产力”爆出的消息,百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其前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王劲及王劲所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百度这次起诉的主要诉求是

    1. 王劲和景驰停止利用该商业秘密从事与百度相竞争的自动驾驶相关业务;

    2. 两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0万元,同时两被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景驰科技回应:百度起诉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我们无惧竞争对手的体量

    针对此事,新智元第一时间联系了景驰科技CTO韩旭,他给出的回应是:

    百度的起诉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我们的律师将在事实和法律层面上予以回应。景驰科技全力以赴为中国缔造无人驾驶技术,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无人驾驶技术无可争辩的领跑者。作为一家创新的创业公司,我们无惧竞争对手的体量,这样的挑战不会延阻我们发展的脚步。景驰总部即将搬回中国,两周内我们就将在中国展示我们的技术实力。大家敬请期待。

    新智元也同时联系了百度方面,但是未能获得回应。

    百度控诉:窃取商业机密、未做离职交接、在职期间招揽技术人员

    百度对王劲和景驰科技的主要控诉包括:

    1. 侵害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2. 未向百度返还存有百度重要商业秘密的电脑等物品,亦未做任何离职交接;

    3. 在职期间就公然违反公司高管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利用职务便利从百度招揽技术人员。

    另外,王劲离职百度前就策划设立景驰公司,景驰公司系一家从事自动驾驶业务的公司,由王劲担任首席执行官。自成立以来,景驰公司一直在中国市场进行业务开拓,在自动驾驶领域与百度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景驰公司作为王劲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体,与王劲一起构成共同侵权。

    王劲曾任百度高级副总裁、百度技术战略委员会主席、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于2010年4月加入百度。

    2017年3月1日,百度通过内部邮件宣布,成立智能驾驶事业群组(IDG),由百度集团总裁和首席运营官陆奇兼任总经理。高级副总裁王劲由于个人和家庭原因,将不再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L4)总经理职务。

    3月27日,传出王劲离职的消息。

    在百度之前,王劲在甲骨文、Informix、E-Loan等位于美国硅谷的多家公司任职,并在回国后历任阿里巴巴资深技术总监、EBay中国CTO、EBay中国研发中心总经理、谷歌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

    闪电速度起步的景驰科技

    9月26日,景驰科技对外公布了最新一轮的融资消息——Pre-A轮获得5200万美元融资,由启明创投(启明)领投,包括英伟达GPU Ventures的战略投资,以及其他机构及个人参与联合投资。

    景驰于2017年4月初成立,在短暂的无人驾驶历史中已打破多项记录。在不到五周的时间里,景驰完成了首次封闭场地的无人驾驶测试。 6月18日,景驰成为第34家获得加州无人驾驶车辆测试许可证的公司。 6月24日,公司成立仅81天后,景驰在加州桑尼维尔市的开放道路上完成了首次无人驾驶测试。

    韩旭曾向新智元介绍说,景驰在中国发展的初步计划是:2017年年底,在安庆的街道上投放20-50辆无人驾驶汽车,到2018年数量会扩展到200辆,到2019年,会扩展到其他城市。“我们的目标是,在2020年大规模地量产无人车,并进行运营”,韩旭说。

    另外,公司计划在2018年推出类似于优步(Uber)的约车服务。

    在英伟达 GTC 北京大会现场,景驰科技CTO韩旭对新智元透露,公司的重心将转回国内,首先会在安徽安庆进行无人驾驶汽车测试和部署,目前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室已经安顿完毕,校招也已经启动。

    腾讯也曾起诉离职高管,索赔3000万,但是没有胜诉

    互联网巨头起诉离职前高管的案例,不仅发生在百度一家。

    2015年7月,腾讯公司发公告称,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公司“高压线”并涉嫌违法,腾讯已向警方报案,有5-6名员工、前员工被警方逮捕,其中包括腾讯前高管、在线视频业务部总经理刘春宁。

    刘春宁2004年加入腾讯,2013年跳槽去阿里巴巴集团任副总裁,分管数字娱乐事业,案发前还兼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警方在侦查阶段,已查明刘春宁涉嫌在任职腾讯期间,收受贿赂200多万元。

    腾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称刘春宁违反了他在任职期间与腾讯签订的《保密及不竞争协议》的约定,从公司离职后2年内就加入了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阿里巴巴公司。在一审中,刘春宁被判向腾讯赔付3000万人民币。

    该案被称为“互联网竞业禁止协议索赔第一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认为,双方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使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不应以合同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被撤回,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不过,腾讯公司方面则表示,他们会继续走劳动仲裁程序,要求刘春宁返还违反协议取得的股权收益。这意味着除了面临监禁,刘春宁仍面临返还数千万股权所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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