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改变了谷歌与苹果的战争

谷歌曾计划通过一个秘密手机来对抗微软,但当iPhone横空出世后,一切都改变了。

谷歌与苹果的战争:那一天,iPhone改变了一切

氧分子科技 长歌 12月21日编译

美国《大西洋月刊》撰文称,谷歌(微博)曾经计划通过一个秘密手机项目来对抗微软,但当苹果iPhone横空出世后,一切就此改变,这家搜索巨头开始调转矛头,迎战新的对手。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苹果iPhone横空出世

时钟拨回到2005年,在酷似大学校园的谷歌总部里虽然有着不计其数的项目团队,但其中最神秘、最有野心的当属谷歌自己的智能手机团队,也就是如今早已众所周知的Android。该团队的40多名工程师当时挤在44号楼一层的角落里,周围都是广告销售代表。虽然办公区不大,但他们的野心却着实不小:这些工程师认为,他们即将给整个手机行业带来一场革命。

2007年1月,他们已经经历了15个月的高强度工作,每周都要奋战60到80个小时。其中一些员工甚至已经超负荷工作了两年多,没日没夜地编写代码、与第三方软件公司谈判授权事宜、飞往世界各地寻找供应商和制造商。他们当时已经花了6个月来开发原型产品,并准备在年底正式推出……然而,iPhone的横空出世却让谷歌乱了阵脚。

克里斯·德萨尔沃(ChrisDeSalvo)的反应最能说明问题:“作为一名消费者,我被彻底征服了,我想立刻就买一部。但作为谷歌工程师,我认为,‘我们不得不从头开始。’”

对于硅谷的多数人来说,2007年1月9日举行的iPhone发布会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甚至连多数谷歌员工都这么认为。史蒂夫·乔布斯(SteveJobs)再次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4年前,他说服了顽固不化的音乐行业,允许他在iTunes中以0.99美元的价格出售单曲。现在,他又说服了移动运营商,允许他打造一款革命性的智能手机。但对谷歌Android团队来说,iPhone的发布无异于当头一棒。

“突然之间,我们的产品看起来就像老掉牙的东西。”德萨尔沃说,“当你看到它时,肯定会立刻产生这种感觉。”

手机行业意义重大

2005年的手机行业对谷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手机软件是当时表现最差的技术领域之一,不仅缺乏足够的带宽让用户流畅地上网,手机性能也十分低下,只能运行最简单的软件。

但乔布斯敏锐地发现,整个行业最大的问题还是寡头垄断:除了移动运营商和手机制造商之外,没有几家公司为手机编写软件,而现有的软件也都十分糟糕。无线带宽可以增加,手机芯片可以更快,但在当时看来,这一切似乎都受制于运营商和手机制造商。

“我们与沃达丰达成了交易,希望将谷歌搜索预装到手机中。”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谷歌高管说,“但他们给出的方案是,允许我们投放一些结果,但多数都由他们控制,而我们的结果会被放在每个搜索请求的最底下。他们没有优秀的移动浏览器,他们销售的彩铃有时会在搜索结果中获得很高的权重。所有运营商都是这么干的。他们以为可以在围墙花园中提供所有服务,认为这种控制方式是最好的盈利模式。”

当时之所以没有多少开发者为手机开发软件,是因为所有的尝试几乎都以亏损而告终。彼时的行业没有任何标准,几乎每部手机都运行自己的专用软件。换句话说,为三星手机编写的软件无法兼容摩托罗拉手机,也无法兼容诺基亚手机。甚至连同一家公司的软件平台都无法互通。例如,光是塞班系统就有好几个版本。

简而言之,对任何开发者来说,手机行业都是个烧钱的大坑,令多数人望而却步。最赚钱的业务不是为手机编写应用,而是手机软件测试公司,其目的是确保你的应用可以兼容市面上的所有手机。谷歌CEO拉里·佩奇(LarryPage)从不讳言他和谷歌当时的沮丧之情。

“我们大约为100款手机开发软件,每次大概只能为一款手机开发。”他在2012年发表的股东报告中说。他在近年来的演讲中多次用“可怕”和“无比痛苦”来描述当时的感受。

但佩奇和其他谷歌高管都深知,最终肯定有人能解决手机行业的这个难题,他们最担心的是,最终解决该问题的可能是微软。彼时,微软仍是全球最富有、最强势的科技公司,而且凭借着WindowsCE在手机软件市场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尽管WindowsCE智能手机当时还是小众产品,但倘若它能像后来的iPhone一样大获成功,谷歌的整个业务必将岌岌可危。

这并非危言耸听。微软和谷歌当时正在搜索领域展开厮杀,争夺科技行业的霸主地位。过去20年来,微软一直都是顶级工程人才的办公首选,但风头正在逐渐被谷歌抢走。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BillGates)和CEO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已经明确向谷歌宣战。

谷歌高管认为,如果Windows在移动领域占据优势,微软将会阻止用户使用谷歌搜索,进而推广自己的产品。美国政府曾在1990年代成功起诉了微软,禁止其滥用台式机和笔记本市场的主导地位。例如,微软不能将自家的搜索引擎设置为Windows系统的默认搜索引擎,而是要让用户自主选择。

然而,智能手机市场却没有多少法规来监管微软。他们并没有在手机行业获得垄断地位。因此,谷歌担心,倘若微软在Windows移动设备上为谷歌设置发展障碍,很多用户就会选择微软搜索引擎。这正是微软1990年代用IE击败网景的关键手段。

如果用户放弃谷歌,转而使用微软等竞争对手的产品,谷歌的业务就会迅速萎缩。谷歌的多数营收都源自展示在搜索结果一旁的搜索广告。“我们当时很担心微软的移动战略会取得成功。”施密特2012年在“甲骨文诉谷歌侵权案”的证词中说。

被迫改变研发思路

乔布斯发布iPhone那天,Android团队主管安迪·鲁宾(AndyRubin)正在千里之外的拉斯维加斯,他正准备在CES大展上会见手机制造商和移动运营商的代表。但iPhone的发布令他倍感震惊。在赴约的路上,他甚至专门让司机靠路边停车,好让他看完iPhone发布会的网络直播。

“我的天,”他对车上的一位同事说,“看来咱们不能发布那款手机了。”

Android团队当时开发的那款手机代号是Sooner,它采用的软件比刚刚发布的iPhone更具革命性。除了具备功能完备的网络浏览器外,还可以提供一流的谷歌网页应用,包括搜索、地图和YouTube。而且,那些应用并不是为Sooner独家设计的,而是可以兼容所有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是当时尚未发布的其他便携设备。

有了它,再也不用把智能手机跟笔记本或台式机相连了。该系统可以同时运行多个应用,而且能接入在线商店,购买更多的应用。相比而言,iPhone却需要定期与iTunes同步,而且不支持多任务。苹果最初甚至不准备为iPhone设计应用商店。

然而,Sooner手机的外形却很丑,看起来就像黑莓——采用传统的键盘和小尺寸的非触摸屏。鲁宾和他的团队,以及HTC和T-Mobile的合作伙伴都相信,消费者更在乎手机的内在,而不是外形。

这种观点在当时极为流行。革命性的手机设计鲜有成功案例。2003年发布的诺基亚N-Gage试图将游戏机与手机和电邮设备整合到一起,但却遭遇惨败。RIM则恰恰相反,他们拥有一流的键盘、安全的邮件,但外形却极其朴素,但仍然成为了智能手机行业的主导企业。

相比而言,iPhone不仅外形很酷,而且借助这种炫酷的外形实现了全新的手机互动方式——Android工程师有可能根本没有想过这种方法,也有可能担心这种模式的风险过大。通过虚拟键盘来代替多数的实体按钮,所有的应用都可以拥有独特的控制方式。播放、暂停、停止按钮只会在听音乐或看视频时才会出现。当你要输入网址,键盘就会出现,但当你点击回车键后,它又会自动消失。

由于没有了实体键盘,手机释放出了大约一半的面积,令iPhone具备了两倍于主流手机的屏幕尺寸。而且,这款手机还同时支持横屏和竖屏模式——苹果公司在其中安装了加速计来感应重力,从而自动调整屏幕画面的朝向。

很多人对iPhone的判断都出现了失误。鲁宾和Android团队认为,用户不会在没有任何触觉反馈的情况下在屏幕上输入文字。这也正是两年后的第一款Android手机——由HTC生产的T-MobileG1——配备滑动键盘的原因。

但不可否认的是,Android团队的确低估了乔布斯。乔布斯发明了一种全新的人际交互方式——用手指代替了触控笔和专用按钮。“我们知道苹果公司要发布一款手机,所有人都知道。但我们真没想到他们能做得那么好。”身为Android早期业务开发主管之一的伊森·贝尔德(EthanBeard)说。

就在Android团队全面调整目标后的几个星期内,一款开发代号为Dream的触屏手机成为了新的重点,并且进入早期开发阶段。这款手机直到2008年秋天才最终发布。工程师们开始不遗余力地为它增加iPhone所缺乏的功能,以期在产品上市后凸显出它的与众不同。

Android项目经理埃里克·曾(ErickTseng)至今还记得,当那款手机即将公开发布时,他突然感到既紧张又兴奋。他当初之所以加盟谷歌,正是因为时任谷歌CEO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Schmidt)亲自向他宣扬Android的前景。

“我从不认为我们应该放弃自己的计划,也从不认为iPhone的发布意味着游戏结束。但门槛已经确定了,无论我们决定发布什么,都希望能够突破那个门槛。”他说。

您可能还喜欢…

1 Response

  1. 2017 年 11 月 08 日

    […] ➤ iPhone改变了谷歌与苹果的战争 […]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